20世纪30年代我国的大学收费情况大致分为3种:国立大学每年约22~40银元,师范类甚至不收学费;私立大学每年约45~120银元不等,中间数约为90银元;教会大学每年约160银元。
20世纪30年代我国民众各阶层的收人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据1929—1930年进行的社会调查“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所提供的数据,30年代初,一个典型的工人四口之家每年平均生活费为454银元。当时普通工人的月资通常为16~33银元之间,平均约为22银元;每个家庭必须有两个人同时做方能维持生计。所以,一般劳动人民家庭若要供一个孩子上大学,只能是国立大学或免费的师范院校。当时北京大学、交通大学、清华大学和北师大有许多大学生来自劳动人民和小市民家庭。而私立大学或“贵族化”的教会大学,一般人家子弟确实是上不起的。30年代,国立大学的学费占平民百姓家庭生活费的份额5%~10%,相当于一个工人一两个月的平均工资。而贵族化的“教会大学”的学费占平民家庭生活费的份额为35%,即1/3;或者说,教会大学的昂贵学费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年工资的2/3。怪不得当时有人说,教会学校是培养“高等华人”和“精神贵族”的温房,而北大、北师大则洋溢着“平民意识”。
30年代大学毕业生的月薪起点一般为50银元;待遇高的可以拿到80银元。一般从事脑力劳动自食其力的知识阶层,如中学教员、工程师、记者、编辑等,月薪在100~200银元之间。大学教授平均月薪为350银元;一级教授最高月薪可达500~600银元。一般说来,大学学费不高于他们一个月的薪金。他们中问,收入稍低的可以把子女送人国立大学,收入较高的可以把子女送入私立大学。
20世纪30年代国立大学每年约22银元的学费,相当于1997的人民币660元;私立大学每年约90银元的学费,相当于1997的人民币2700元;“贵族大学”每年约160银元的学费,相当于1997的人民币4800元。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教育成本的问题。
教育成本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的价值,它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的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所造成的损失,前者为实支成本,后者为机会成本。
教育成本是确定学费标准的最重要依据,学费主要考虑教育的实支成本,不考虑机会成本。教育成本的测算主要包括下列项目:工资、劳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折旧费。并不是高校的所有支出都计人教育成本的,一些不是为教学而进行的支出都不应计人教育成本,如给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学生住宿方面的支出与补贴,校办企业的支出等。
学费应该是教育成本的分担和补偿。高等教育并非营利机构,提出中国高等教育“市场化”、“产业化”的观点至少现在是不符合高等教育现实情况的。
湖南桃源一中校长王义生向《三联生活周刊》记者提供了他相对缜密的“一个湖南桃源高中生的教育成本”:3500~4500元之间。据称这是一项非常麻烦的计算,要综合考虑教师工资、学校图书设备以及日常办公经费等因素,“最困难的是现在电脑更新太快,其成本的摊入需要特别当心”。
有了教育成本的基数,这位中学校长的推演就有了逻辑前提。
教师编制的定编方式有班额制、师生比制两种。如果取平均数,即一个高中生一年的教育成本为4000元,52个学生的成本则为20.8万元。成本与实际的收入相比,那么一个班级每年的教育缺口是64万元。
王校长据此提出他的问题:从办学者立场发现的事实,如果放到地方政府整体背景观察,结论却不那么令人乐观——一个县的财政收入,仅仅教师吃饭,就占了财政的60%。能够正常发放教师的工资就很不容易了。
教育乱收费的原因就不难找到:缺乏监督、经费困难、资金截留——首先是学校受利益驱动,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其次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学校自身经费困难;第三是教育资金被有关部门截留、挪用。
中学如斯,大学亦然。高层的教育部官员与基层的实际办学者,都真诚地感叹,“中国的困难确实还是在发展中办大教育”。这层中国现实,教育专家金熙斌回顾中国教育发展历程时称,“我们60年代就提出两条腿走路,后乏则是以国家为主的多渠道筹资”。
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制止教育乱收费的通知措辞一年比一年严厉,查处力度也似乎一年比一年大,但为什么实际情况却愈演愈烈?
不少专家指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不能只在每年春秋两季搞“运动”,现在很多学校甚至掌握了打击的周期,风头紧时规规矩矩,风头一过,照样变相收费。
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资严重不足。不少地方政府只给政策不给钱,教师的政策性补贴也有相当比例需要学校自筹;而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高标准普及,硬件设施更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教育经费缺口很大,不少学校连维持日常运转都困难,甚至靠借贷度日。
一方面投入不足,另一方面资源配置也极不平衡。据介绍,目前中央政府承担全国教育投资的9%,省级财政承担13%,合计只有22%,而国家投入的9%大部分进入国家直属大学,省级财政的13%大部分进入省属大学和部分中学,剩下的绝大部分投入需求下达到下级财政。
与中国教育经费结构构成相异的是,教育在美国州、地方政府经费支占绝对优先地位。即便如此,多渠道的教育投资仍然在教育总成本的l/2以上。
美国联邦、州、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拨款大多来自政府预算,即政府日常收入所依赖的各项税收,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联邦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收入的主要基础,以联邦资助的形式,提供给各州和地方。美国将4.4%的个人所得投资于教育。消费税是州政府收取的最主要税种,在美国有40个州以公共消费税为主要收入,这也是州支持教育的主要经费来源。2002年,美国州征集的消费税总共1304.2亿美元,约有33.2%的税收用于投资教育。
财产税是地方政府支持教育的最主要经费来源。在美国,设有独立学区的41个州中,学校从地方税收人中获得的教育资金97.4%是由财产税提供的。
美国人拿不到人均年收入一半的钱培养一个大学生,我们则必须拿出人均年收入13倍的钱来培养一个大学生!
2003年10月1日,教育部长周济先生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总政策辩论会上表示,今后的几年里,中国政府将继续发展高等教育的规模,同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特别要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大学,要密切高等教育与科技创薪、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结合。
如果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收费制度不变,中国高等教育很难真正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甚至有可能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大1为它对基础教育的指挥棒作用束缚了人们的心智,而它的高收费制度义枉某种程度上榨百姓的血汗钱从而使人们陷入百般不得翻身的境地。
教育乱收费作为一个“牛皮癣”,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集权。
缺乏制衡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政治权力如此,经济权力也是如此。小小一个收费权,其实蕴涵着非常丰富的权能资源可以分立:收多少钱,怎么收钱,应该是有规则的,那么由谁来制定收费的规则呢?这是收费中的规制权;山准来执行收费的任务呢?这是收费的执行权;最后是收费的收益权,也就是收来的钱由谁获益——这三权类似于政治体制中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