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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记忆的黑洞
    你能记住人的名字和一条陌生的路吗

    你能忘却与他最后一次散步的那个下午吗

    记忆是个神秘的东西,我们在它面前实在太渺小

    我愿意服从于记忆

    我接受它给我的一切,也接受它没为我留下的

    记忆是真正的神祇

    经常有朋友说我是个记忆力特别好的人,似乎多少年前的小事都能记得清清楚楚。这只说对了一半,我的记忆力的确很好,但我绝对不是什么都能记得住,有些东西我拼了命去记也记不住,有些东西我想忘掉却怎么也忘不掉。每个人的大脑中都有记忆的黑洞,不论放多少东西进去,都会湮没在无边的黑暗中,仿佛它们从未出现。

    不知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一个地方遇到一个人,他热情地走过来跟你打招呼,你当然知道他是谁,但就是叫不出他的名字,甚至你曾经见过他很多次,你依然无法脱口而出他的名字。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记住别人的名字是一种基本的礼貌,但是这对我来说却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我能清楚地记得一个人的单位、职务、业务范围、朋友关系,但就是记不住他的名字。我们总说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是的,可能正因为它是一个符号,所以我总是无法把它与现实对接起来。那些没有故事的名字是独立存在的,与所有其他的记忆都不发生关联,于是它们都被风吹走了。

    有一天,我翻出了小学毕业照,六十个同学,我只能叫出三个人的名字,其他全忘了。这种事就会很遗憾,因为再也没人能告诉我那些同学叫什么了。有次我们一些在北京工作的高中同学聚会,说起上学时的事情,他们说了一个名字,我惊讶地问他们,咱们班还有这么一个人吗?春节回家同学又聚会,讲起一个已经去世的同学,我又问了同样的问题。

    可我毕竟还是活在一个需要称呼别人并以此来作为社交前奏的世界里。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来弥补这种先天的残疾,当我遇到岁数比我大的熟人,我会叫他们大哥大姐;遇到比我岁数小的熟人,我会叫他们兄弟妹妹;当我遇到工作上的合作伙伴或者主管负责人,我会统称他们领导。当然如果大哥、大姐、兄弟、妹妹、领导很多,我还会用帅哥、美女、Hi、哟来作为称呼穿插使用。我也曾试图寻找一些小技巧去记住别人的名字,但是我一直都没找到。当一个饭局开始后,我会努力听别人怎么称呼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人,然后跟着他们一起叫,但是下次我可能还是会忘。一个人只有跟我在现实、网络、电话、工作、生活全方位有了交集,我才能清清楚楚地记下他的名字,并且一辈子不会忘。

    我有一个大哥,是个记名字的高手,他能记住名字是因为他专注于此。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会特意悄悄问我:你对面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当我告诉他的时候,他一定会重复一遍,甚至问我是哪几个字。有时我还会收到他这样的短信:上次看演出坐在你旁边的那个朋友是叫什么什么吗?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在别的场合遇到了我的朋友。他会把能脱口说出对方的名字当成一件充满尊重的事情去做,而我对此不仅无能,还不以为耻,我是真的记不住,真的记不住。

    记不住名字可以称呼人家大哥、小妹、领导、同志,还可以听听别人怎么叫。但是记不住脸就严重多了,恰巧我就是个既记不住名字又记不住脸的人,一个人的脸哪怕再有特征,漂亮或者丑陋,让我记住都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情。我不知道科学家是怎么研究我这种病症的。一个人跟我开一下午会吃一中午饭唱一晚上歌,我第二天在马路上走,迎面遇到还是有可能认不出来。这种尴尬发生过好多次,人家老远就开始喊我的名字,我茫然地站在原地恨不得把眼珠子伸到那人脸上去看看到底是谁。人家走到跟前跟我握手打招呼,我只能满面笑意地说:“哎,你也在这儿啊,最近忙什么呢?”人家会一脸狐疑地说:“我来找你开会啊,昨天说好的啊,你不会忘了我是谁了吧?”我就得赶紧说:“哟哟哟,我把开会的事忘了,而且我这眼睛啊是50度近视,400度散光,你知道的,近视不影响看书看报,就是看不清楚人脸……”

    记不住人脸给我的尴尬远比记不住名字要多,为此我想了一个办法,可以让别人相信我能认出他们每个人,就是当我遇到这种记不起来的脸,我就会主动出击,特别热络地对人家说:哎,你!胖了……一般来说这招很管用,对方要么说是啊是啊,最近胖了,要么带着满脸的不甘心说没有吧……但是也有被识破的时候,有一次一个大哥听完我说这话就笑着说:你肯定没想起来我是谁,我就没瘦过!

    对大多数人来说,记不住名字和脸似乎不是太常见的尴尬,日常生活里最常听到的是记不住路,尤其是女生,总是喜欢自豪地说:我不认路也不记路。我自己是个特别记路的人,一个陌生的城市一条陌生的路,我只要走过一次,就能把这条路的来龙去脉、东西南北、岔路标示、餐馆发廊服装店都记得清清楚楚。其实我也不会刻意去记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对我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但是我的眼睛和大脑只要一进入这种空间移动的环境,就会像个摄像头一样,不停扫描记录存储,这种记忆能驻留长达数年不消退。

    你看,人的记忆就是这样奇怪,我记不住一个人的名字和脸,但却一定能记住与这个人初次相遇的那个路口有一个包子铺。十多年前,我在谈一段长春的恋爱,那是个陌生的城市,直到恋爱结束依然陌生。每次去那里,因为相隔两地见面不易,我们总是躲在黑黢黢的地方做那不可告人的事情,几乎没有遛过街逛过公园,只是偶尔出去吃顿饭,回想起来就好像我从没有去过长春一样。多年以后我又一次去长春,还是她开车来接我,当我们行驶在一条小巷中,我忽然指着前面的一个路口说,拐弯那家卖早点的店还在吗?她有点儿莫名其妙,说什么早点啊?我说我记得前面那个路口拐弯的地方有个卖早点的,他们家还炸油条,虽然咱们没去吃过,但我有印象,但我也不确定就是这个路口。于是我们开过去,果然看到门口摆着炸油条的锅,小店还在。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能记住这些,就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总是记不住别人的脸。对我来说,记不住人脸和名字是记忆的黑洞,能记住这些路口和小店,同样也是黑洞。

    我是个热爱看书看电影看美剧的人,但是一本书一部电影或者美剧看完几天之内,我就会把书中和电影中讲了什么忘得一干二净。我很羡慕那些能经常引用文字和台词的人,我可能看得比他们多,但是我什么都记不住,我甚至无法复述我一周前在电影院看过的那部电影讲了什么。同样,我也记不住作者、记不住主人公的名字(这是肯定的)、记不住人物关系,当然也记不住他们的脸,我唯一能记住的就是我是否看过以及喜不喜欢,至于为什么喜欢,我还得把那本书再翻一遍才能告诉你。但是我并不为记不住这些而感到困扰,我困扰的是其实我并没有完全忘记,有时候当我在看一本书,我的大脑中会突然跳出另一本书的内容,一字一句都清清楚楚,我甚至能在眼前浮现出那段话是在书页的左下角还是右上角,只是在那一刻,我就把那本书的故事、观念和情感全想起来了。这个困扰就在于我相信当我在阅读的时候已经自己选择了留下哪些放入记忆,可是我并不知道我是如何选择的,更不知道选了哪些,它们都变成了我大脑中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能不能找到全凭运气。

    记忆是个神秘的东西,我们在它面前实在太渺小,渺小不是因为记忆的广博,而是因为我们对它毫无控制力,你无法选择记住什么,也不能选择忘记什么,就像一辆缓行在路上的环卫清洁车,扫进来的有果皮烟头也有戒指和钞票。我愿意服从于记忆,在无法证明神祇的存在时,记忆至少是真实的,我接受它给我的一切,也接受它没为我留下的,也许记忆才是真正的神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