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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不屌丝枉少年(上)
    能够用行动改造现实的苦逼才是真正的屌丝

    当我第一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里听到“屌丝”这个词的时候,我还是有点儿震惊的。虽然这个尺度跟我的节目与文章比起来,还算不上夸张,但是我总觉得这些生殖器的民间称谓,有着天然的神秘感与私密性,常常是爱人之间面色潮红之时都羞于呼唤的。既然能拿到台面上来讲,想必大家也不拿它当个生殖器来看待了。

    我不知道这词是怎么兴起来的,也没有个确切的界定,只是总看到一些人自称“屌丝”,仿佛这样就可以把身段放到最低,做个光脚的猛士。也有把别人称作屌丝的人,言语中泛起一坨淡淡的优越感。你曾想过一个全民都是屌丝的时代是什么样吗?是的,我们都是从那个全民屌丝的时代走来,屌丝中也有翱翔的战斗机,一个真正的屌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屌丝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种行动,能够用行动改造现实的苦逼,才是真正的屌丝。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几乎是没有富人的。那个时代很好玩,家家都差不多,都过得紧紧巴巴。但是也没有活不下去的,因为缺乏参照,所以人们既不知道什么是特别苦,也不知道什么是特别甜。即便你有点儿钱,也没那么多地方可花,更何况大家都没钱。即使是在这样一种缺乏参照的环境里,人们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还是很强烈的。我们能接触的最小的社会单位就是家庭,而我们能接触的最早的屌丝也就是家人。1980年审判“四人帮”,当时电视机实在是个奢侈品,很多单位一个大院就一台电视机,每天晚上大家抱着马扎跑下来一起看。那年我爸为了能在家里看审判“四人帮”,决定自己动手做一台电视机。这在今天是个很不可思议的举动,就好像你考完了驾照,决定自己造一辆汽车开着上班一样。那时候一个工程师的月工资就三十多块钱,别说买电视,就是一下子买齐所有的零件都很吃力。所以我爸攒钱买一点儿零件焊一点儿,断断续续做了将近半年,才把一台完整的电视机做出来。我一点儿不夸张,那会儿的电视机工艺没那么好,我爸做的那台电视除了没商标,跟商店里卖的一模一样。那时候我才六岁,已经上学了,所以我很清楚地记得每天晚上看我爸拿着烙铁焊电路板的样子,他让我们全家乃至整个一层楼的人都看上了审判“四人帮”的电视转播。那台电视机我们家看了好多年,直到后来有了彩电。从那时起,我懂得了做一个勤奋的屌丝,比做一个总是抱怨的苦逼更有趣。

    80年代末,我上初中那会儿,开始知道耐克和阿迪达斯。但那东西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比今天看那两千万的兰博基尼还遥远——我们不仅不可能有钱买,甚至连亲手摸摸的机会都没有,那些品牌都是我们从电视转播的奥运会和世界杯里看来的。我们知道耐克是一个对钩,阿迪是一朵花。不爱听讲的时候,后排的男生们就在课本上画那些logo,比谁画得更像。那时候男生基本上就穿三种鞋,一种是黑布鞋,一种是解放鞋,一种是回力或者飞跃的球鞋。当时的回力是篮球鞋,鞋底很厚,两侧各有一块很大的人造革标志。某一天,一节懒散的自习课上,作为第二代屌丝中的战斗机,我决定起飞了……

    我把自己那双臭烘烘的回力脱下来,摆在桌子上,用圆珠笔在它两侧原来的标志上小心地勾出一个耐克的logo,然后用削铅笔的刀子沿着那个轮廓小心翼翼地刻下去,轮廓之外的人造革原本是用线缝在鞋上的,我把线也拆开,只保留轮廓内的线,最后用糨糊把拆了线的部分粘住。就这样,我用了两节课的时间,造出了我们学校的第一双耐克鞋,那蓝色的对钩简直可以亮瞎你的狗眼。你一定会想,这么“二”的故事一定会被全校传颂,是的,我红了,但没人觉得我“二”,大家都对着我的脚投射出敬仰的目光。那段时间,我总是挽着裤腿去上学,为的是方便全校同学膜拜。作为一个行动派的屌丝先驱,最大的苦恼就是一直被模仿,之后不久,我们学校门外的修鞋摊和裁缝铺就都能帮人在鞋和衣服上绣上名牌了,你不但可以在那些解放鞋上看到用白线轧出来的对钩和三条线,还能在白衬衫口袋上看到跳跃的豹子和翻腾的海豚。

    我十几岁的时候,开始流行香港电视剧《上海滩》,瘦了吧唧的周润发梳着一个锃亮锃亮的大背头,那是所有男生的偶像啊!可惜屌丝们连四十年前的上海混混都模仿不了,没钱买皮鞋,有钱也没地方买黑风衣,唯一能学的,就是那个大油头了。我从小就剃个小平头,头发长一点也都朝前长,伸出来像个小帽檐,这一头又粗又硬的头发怎么梳出大背头啊?看着班里的许文强越来越多,哥决定再一次起飞了……我首先得让头发朝后长,今天咱们知道头发留长了朝哪儿梳都行,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发廊找几个“快乐男声”给弄个软化、烫个陶瓷什么的,那会儿不行啊,每次剃头爹妈就给一块钱,物价再低,一块钱也没法把平头变成背头吧?于是我决定自力更生,用正义的力量遏制头发的倔强。有人说所有发明都是懒人想出来的,我告诉你,所有DIY还都是屌丝干出来的呢。我翻出一条干净内裤,晚上睡觉前把头发朝后拢一拢,然后把内裤戴在头上,用内裤上的松紧带向后绷住头发。我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一个星期以后,我的脑袋开始有了背头的迹象,我那伸在眉毛上面的小帽檐全部竖了起来,就像黄色的辛普森一样。竖起来就好,竖起来就能倒下去,倒下去就是胜利。

    作为人类史上第一个使用纯物理方法改变头发走向的人,接下来我需要把头发弄出油光瓦亮的质感。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发胶、发蜡、摩丝、啫喱水,屌丝少年盯上了妈妈的雪花膏。我趁我妈不在,挖了一指头雪花膏抹在我那被内裤勒出的背头上,一指头不够,再来一指头,直到把整个脑袋抹得跟刚淋过雨一样,我才自信地去上学了。到了学校,屌丝中的战斗机再次引来一众许文强的侧目,哥的头显然是最油亮的。

    这一次,就是这一次,我第一次引起了女生们的注意,几乎每个姑娘都在问我,你怎么这么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