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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晏峋那晚并没有回来。

    一周后,和晏峋电话一起来的,还有热搜上晏氏集团的董事会变更决议。

    晏峋正式任董事长兼总裁。

    此后,他便是晏氏明面与实际真真正正的话事人。

    “我知道你不待见沈确,所以之前和他们碰面,都没叫你。”手机那端,晏峋似是在同她解释。

    乍然又听到这个名字,宋朝欢有些木然地不是滋味。

    听见沈确,势必想到这位的前妻,孟沅她来了北城后,唯一的好友。也是长这么大,唯一的好友。

    在南亭镇的时候,不仅是因为有宋昭陪伴,她的身边没机会有新的朋友。

    更是因为对小地方的人来说,“热情友善”,是有条件的。只有把你归为他们的同类,才能享受那样的待遇。而她和宋昭,一个属于“野种”,一个属于“没妈要的孩子”,自然不在被善待的范围。

    而偌大的北城,大多人来去匆匆自顾不暇,“忽视”反成了另一种保护的屏障。

    宋朝欢有时觉得,很难说这两者孰优孰劣。但对于十几岁的宋朝欢来说,有外婆在的地方,才算家。

    她当年并不是一开始便同孟沅有交集的。

    而是在她被那几个要“教她做人”的女生欺负了之后,沛容阿姨不知道同宋清佳说了什么,宋清佳自己提出要转学,孟沅才主动接近的她。

    正是因为和孟沅成了好友,她接触晏峋的机会也多了起来。

    那之后,宋朝欢见证了孟沅和沈确从青梅竹马成为恋人,又从恋人步入婚姻。

    又在半年前,以不太平和的离婚收场。

    从前孟沅还在国内的时候,他们几个男的聚会,只要沈确在,都会叫上孟沅。

    那时的沈确,还俨然一副“我们家家风就是这么严”的理所当然态度。

    而只要孟沅去,便会叫上她。

    后来孟沅和沈确离婚,没多久又出国。之后那样的场合,她便再没有出现。

    “但今天不一样。”晏峋说。

    宋朝欢明白。

    今天的晏峋,需要最好的朋友见证。

    而她,就好比那些只属于男人的庆功宴,总要些美人点缀的添头如果她还勉强能算的话。

    “打扮一下。”他说。

    “好。”她柔顺应下,又问,“是依旧不要穿我自己做的衣服吗”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晏峋突然轻笑了声,慢声道“朝朝,你要知道,”

    晏峋一同她这样说话,宋朝欢便像条件反射一样,绷直了脊背,却听他又说,“我是最喜欢看你穿旗袍的。”

    宋朝欢微顿。

    “可又不想叫旁人看见。”他声音轻磁掺笑,隔着微弱电流,像上好丝绸上的刺绣,指腹掠过,软软荡荡,又不容忽视。

    长睫微遮,宋朝欢低声道“好。”

    她想,如是再小些年岁,她是不是会有一些欢喜。一些隐秘的,即便知道并不值得欢欣推崇,依旧窃窃的欢喜。

    而如今

    挂了电话,宋朝欢走进西耳房被晏峋改造成她衣帽间,堆叠那些奢丽礼服与首饰的地方。

    打开衣橱,挑了件看上去最暖和的连衣裙。

    临出门前,宋朝欢对着孟沅的课表算了下时差,给她去了个电话。

    “晚上要去动物园儿了”孟沅接得很快,没给他打招呼的机会,就来了这么一句。

    宋朝欢反应了两秒,才明白她的意思一屋子狐朋狗友,就她一个正常人。

    有些好笑,宋朝欢“嗯”了声,猜她大概也看见了那则新闻。

    “你今天不打电话来我都要打给你。”孟沅似乎在烧东西,像用耳朵夹着手机,不远处还有油煎着食物发出的滋滋声。

    “怎么了”宋朝欢有些担心起来,人都站直了些。

    孟沅去了德国后,和国内有六七个小时的时差,再加上她念的法学,授课用的还是当初不是第一外语的德语,课业重得比她们高三那年还紧张。所以这小半年她们联系得也不多。但只要在微信上聊起来,就算对话断得莫名其妙,也能在下一次丝滑开启别的话题。

    譬如孟沅上回抱怨沈确那个狗东西竟然让她去德国念法学硕士。

    宋朝欢便安慰她,幸好不是去德国念哲学。

    那次的对话就戛然而止地非常彻底。

    孟沅三天后才给她的两段可爱猫猫小视频发了“呵呵”两个字的点评。

    “我给你寄了生日礼物,待会儿把单号发你。”孟沅说。

    宋朝欢没想到她这么早就准备了,笑眯眯地应道“好呀。谢谢沅沅。”

    孟沅没好气地嗤了声。

    宋朝欢明白,这是在嫌弃她“太客气”。心虚地眨眨眼,没反驳,问孟沅“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呀”

    “煎土豆饼和鸡腿。”孟沅说。

    宋朝欢愣了下。从前的孟沅,可是连半根薯条都要严格计算卡路里的小姑娘。

    像是猜到了宋朝欢的念头,孟沅不甚在意地说“一是这里这些东西便宜。二是我待会儿要去打工,吃这些扛饿。”

    宋朝欢鼻子有些发酸,慢吞吞地问她“不能不去吗”

    “不打工你养我啊”孟沅打了个哈欠,混着似乎因为哈欠微哑的嗓音,懒洋洋问她。

    “好呀。”她这些年做旗袍攒下的钱,也有不少。况且,她还没有需要在北城买房的压力。

    宋朝欢毫不迟疑地说,仿佛一早考虑过这个问题。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我这人太难养了。我自己也知道。”孟沅又恢复了她一惯的,好似看什么都有些嫌弃的调调,“不过有你这句话呢,还是让我多了不少底气。实在不行我就回国,勉为其难跟你过苦日子呗。”

    她后半句话似乎还是那副语气,却莫名让宋朝欢觉得有些发涩。

    “哦对了,跨国快递实在太贵了,我寄的海运,便宜好多。下个月记得接陌生电话。”从前只知道阳春白雪的大小姐,如今连这点钱都要斤斤算计。

    孟沅叹了口气,感叹自己时运不济。又立马冷笑一声,声音都阴恻恻的“狗东西,宁愿让北城上流圈子里的人看笑话,离婚都不愿意分半个子儿给我。我祝他背着千亿身家挤地铁,让一车子人都好、好、羡、慕、他。”

    她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在牙缝里说出来的,宋朝欢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

    孟沅却突然哼了声,没头没脑地来了句“虽然我会吃醋,”

    “嗯”宋朝欢眨眨眼,有些茫然。

    孟沅很轻地吁了口气,低声道“但朝朝,我不在的时候,交个朋友。”

    后来的孟沅不止一次懊恼,要是自己早点去打听一下,宋家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早一点儿去招惹宋朝欢,是不是那个周末的傍晚,拯救宋朝欢的就是她了。

    那宋朝欢,也就不会对晏峋一见钟情了。

    而她,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孟沅同学,就会替代晏峋,成为宋朝欢生命里最特别的存在。

    可即便那样,她依旧会和沈确离婚,会自顾不暇地出国。

    而留在国内的宋朝欢,依旧是一个人。

    她的朝朝,真的太孤单了啊

    宋朝欢怔了瞬,鼻腔里的酸涩,不可抑制地冲进眼底。

    明知道孟沅看不见,还是偏过头去,唇角浅抿着,缓了一会儿。

    “但是你这回,一定要擦亮眼睛。”孟沅凉凉地“呵”了一声,“千万别再找像我们这种龟毛又难搞的狗东西。”

    宋朝欢一愣,有些想笑,又憋了回去。

    孟沅这是,为了骂晏峋,连自己都骂了进去。

    俩人又扯了些有的没的。聊到最后,宋朝欢有些想和孟沅说,自己查出来先心病的事情。

    孟沅母亲就是这方面的专家,宋昭在国内读书时,还是她的学生。

    可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挂了电话,耳边失去孟沅声音的填充,宋朝欢觉得自己好像慢慢成了个壳子。空心的,虚飘飘起来。

    而那些明明还很年轻,却仿佛久远到已经粗糙泛黄的记忆,不期然地充斥进了躯壳里。

    如今的孟沅,远不是她此刻表现的洒脱和无谓。

    仿佛那个男人,真的只是她随意就能提及,也随意就能放弃的,无关紧要的人。

    宋朝欢却清楚,那是陪伴了她整个童年,整个青春,甚至从记事开始,便出现在生命里的人。

    甚至在孟沅父亲缺位的那些年,沈确这个名字,成了她那些旧时光里,最重要的男性角色。

    人总是会找点榜样,给自己一些信心。

    她和孟沅一样,曾经都以为那是爱情最好的模样。

    那是生长进骨血里的恋人,亦是成了亲人的好友。

    曾经的沈确,多喜欢孟沅啊,是昭告全天下的那种喜欢和偏爱。

    可如今

    原来爱情,终究是要走完了才作数的。

    宋朝欢突然想,到底是从未被爱过伤人,还是炽热过后被余烬灼烧更伤人些。

    大抵,还是后者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