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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清廷衰朽,改良愿望破灭
    伍廷芳就任驻美公使期间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华工,但他并没有把自己局限于这一琐碎的事务。在出使美国后,伍廷芳对美国的了解逐步加深,意识到美国和日俄等强权国家有区别。他逐步将美国与英国同等对待,认为中国可以指望得到英美的帮助,从而制衡俄、法、日等国对中国的蚕食。而要达到此一目标,必须把美国更深地拉进中国事务,为此,他开始构思在中国实行“门户开放”的政策。1898年2月,伍廷芳向清政府呈递了《请变通成法折》,表达了他依据世界大势的发展而提出的主动应变的“门户开放”观。奏折中说,通过和美国、英国互相贸易的办法可以促成均势,有利于中国自身的繁荣。他把美国描述成列强中最恭顺的国家,如果能对其善加利用,完全可能起到远交近攻的外交效果。他在奏折中提议“全国开放,重门洞开,示人以无可欲——欲国一劳永逸之谋,则莫如开诚布公之策”。并为此一方略描绘了美好的图景——“如此,则中国政令一新,方图自强”。伍廷芳的见解一举突破了过去清政府在对外交往中屡屡失败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老方略,无异于为正在为列强即将把中国“瓜分豆剖”而担忧的清政府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晚清政府仿佛看到了挽救自己的曙光,清政府对此提议颇为心动。按照伍廷芳的“门户开放”设想,如果中国要实行门户开放政策,需要做到这样几点:中国要收回治外法权;通商部分要加重关税;门户开放的各方应实行互利互惠的政策。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翌年,美国正式提出了门户开放宣言,并正式要求清政府实施门户开放政策。伍廷芳当然极力赞成,他以为美国将如他所信任的那样,是一个守法守约的国家——毕竟,伍廷芳在与美国的侨务交涉中,并不乏依照美国法律交涉成功的先例。

    伍廷芳是历史上最早提出“门户开放”政策的外交家,我们认为他的设想并没有错误,而且称得上是高瞻远瞩。如果说伍廷芳的这一设想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是时代的局限。在那个时代,伍廷芳没能认识到帝国主义列强贪婪的本质,也不明白西方主导的国际关系的规则是“强权即是真理”,实行的是丛林法则。换言之,弱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是没有发言权的。要利用列强之间的相互制衡,谋求自己的发展,这种策略即使确实可行,那也需要一个前提,即该国自身也必须具备相当的实力。否则,任何相关的计谋,都一定是与虎谋皮。

    1902年12月,伍廷芳回到了阔别7年之久的祖国,随即投入到了“清末新政”中去。在以后的5年中,伍廷芳被任命为修律大臣,按照近代西方法学原理,参与对中华法系进行全面的删改与增设工作,为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近代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作出了贡献。

    1907年9月,伍廷芳再次被委派为出使美、墨、秘、古国大臣,直到1910年。其间,其最大的收获是与秘鲁政府签订了旨在保护华侨的《中秘条约》,签署了《中秘废除苛例证明书》。

    第二次从美洲归来后,伍廷芳称病请假,寓居上海。他将自己的寓所命名为颇有深意的“观渡庐”,自号“观渡庐主人”,其不问世事、坐看云起云落之态,呼之欲出。

    一贯积极入世的伍廷芳,在历史的关键点上,却选择了消极避世,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虽然官至二品大员,可谓“受朝廷恩遇不薄”,但是内心的再造文明之梦终究仍不过是梦想而已!初时,他对清廷抱有相当期望,然而时间越久,参与越深,他就只有失望越大罢了。早在甲午战争失败后,他痛感保守分子阻挠改革,就曾悲愤地说过“中国没有革新希望”。主持修订法律时,他对北京官场风气又大为不满,以致对外国记者抱怨“我看中国没有希望!”总之,他“劝导改良,几于唇焦舌敝”,可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最后只能“事事失败,见挫强邻,民心乖离,酿成党祸,令朝纲隳于一旦”。长期服务于清廷的他,不屑于做一个迂腐的遗老,他以七旬高龄,“而今迈步从头越”,重新作出了政治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