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接连进了三次贼,正当校长刘水英对闹贼事件引起高度重视,准备采取捉贼行动时,刘水英后院起火。校长室房间外开始闹鬼。
这天晚上,刘水英正在办公,就见校长室后面玻璃窗上有个黑影在来回移动。刘水英出来看时,黑影背起脚板跑了。刘水英回到校长室,不一会,鬼又来了,在校长室后面晃动。刘水英迅速跑到后面,只听到一串脚步声,没看见人。鬼好快的。
“是不是学生在捣蛋?”刘水英想。
为抓到鬼,刘水英把杜鹏程、高兴两员大将请到校长室候着,等待鬼的光临。但鬼有点鬼,竟一直不出现了。
第二天,鬼又来了。刘水英马上摸出手机,悄悄向杜鹏程、高兴各发了条相同信息。收到信息,杜鹏程、高兴迅速从两头包围过来。行政楼后面是围墙,看鬼哪里跑!这时,杜鹏程和高兴傻眼了,只见黑影一纵,上了围墙;一跳,到了校外。鬼有轻功?
三人回到校长室,议论一番。
“好像不是学生。”杜鹏程判断。
“那不一定。”刘水英认为。
“目的是什么?”高兴问。
“我们校长这么漂亮,我看是来劫色的。”杜鹏程玩笑。
“那是的——!”刘水英咧着嘴角,一个羞涩的样子。这是刘水英柔情的一面。
本来已十分和谐的校园被贼和鬼搅局,失去了宁静。鬼是小事,没造成任何危害,但贼兹事体大,给部分老师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不安,必须“举起森林般的手”制止。
“要不要请派出所协助?”行政会上,杜鹏程问刘水英。
“派出所同志也够辛苦,抓贼这种小事,我们学校自己能解决就自己解决。”刘水英说。
一阵窸窸窣窣声音在田径场傍围墙处出现,埋伏在三个方向的二中老师一齐用强光手电照过去。哪里是贼?是经常进二中校园探亲的那条三腿狗。三路人马哈哈大笑。
“今晚就到此为止吧。”刘水英说。作为校长,刘水英亲自参加捉贼行动。
好像故意跟二中同志开玩笑似的,值班这几天,连贼花子(影子)都没看见。贼还会不会来?刘水英坚信,贼还会光临二中。值班依旧进行,刘水英依然亲自参加。不到长城非好汉,未擒盗贼决不散。刘水英铁了心,一定要抓住窃贼,看是些什么东西骚扰二中老师。
晚十一点,值班队员准时上班。有的潜伏在新住宿楼花草丛中,不怕蛇;有的拟态在“小苑春回”的雪松边,不知累;有的猫在废弃的猪场前,不嫌臭:这是二中一群最可爱的人。
贼不期而至,终于来报到了。一个黑影在田径场上跑。刘水英用手机发信息指挥:不亮手电,接近活抓。黑影唰唰唰,窜到了原化工厂教师住宿楼。三路人马齐追过来。
“看你往哪里跑!”
黑影迅速进了二楼一退休教师住房。几支手电同时按亮。住宿楼前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听到吵闹,楼内老师都起床出来,拿的拿木棒,拿的拿铁器,拿的拿砖头。
“贼牯子在哪?”
“贼牯子在哪?”
有人问。
“进了退休教师王子华屋。”
“进了退休教师王子华屋。”
有人答。
外面站了许多人。问的问,答的答,议论纷纷,煞是热闹。
“那怎么办?王老师门上一把锁,人住到长沙他女屋里(居住地)去了。”尹华说。
“我看只能敲烂锁进去。”东方辉说。
刘水英想了想,拨了下二中电话簿上王子华的手机号码。作为校长,刘水英有她比较周全的考虑。不是打电话要王子华星夜从长沙赶回来开门。这么远,而且水隔洞庭,那是不可能的。只是想告知他一声,校内闹贼,有贼躲进了他家,学校要进他屋里抓贼。否则,是一种侵权。关于这一点,刘水英是知道的。
“您好,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
罢,罢。换了号码,也就怪不上学校了。
刘水英迅速拨通镇派出所的值班电话。
镇派出所刘所长武高武大,亲自别着手枪,第一时间赶到二中。镇派出所人事已变动,原所长杨得山平调到隔市区比较近的杨泗看守所当所长去了,刘教导升任所长。现在的领导干部,哪里不是调动、提拔频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刘所察看了下情况,跟刘水英说:“学校有长梯子吗?”刘水英和高兴迅即抬来一把木梯架在二楼王子华的阳台上。
刘所猫着腰,举着枪,像深入敌营的侦察员样爬上梯子。刘所是大M,要体积有体积,要重量有重量。长梯一闪一闪的。
“所长,当心!”下面老师喊。
“没事,没事。”刘所从阳台上翻进王子华屋内。
下面老师都神经绷紧,紧张起来,纷纷握住棒,抓住砖,准备打贼。刘所打开了王老师家的门。里面根本没贼,虚惊一场。按林国栋老师的说法,是“玩笑的开”。不知是不是猫狗什么的动物在调戏本校。兴师动众,又扑场空,相当搞笑。
是不是贼真不来了?刘水英非常执着,值班继续进行!
这天,天空下起濛濛细雨。“今晚就不要值班了。”林国栋向刘水英建议。
刘水英望着老林,一个愿听下文的样子。
“谚云:贼偷风不偷雨,偷月不偷雪。”林国栋说。
“怎讲?”刘水英问。
“因为雨,贼牯子会留下脚印,有月光,很易被人看见,都会暴露自己。”林国栋解说。
刘水英没有听取林国栋的意见,管它发风落雨,依然值班如故。作为一校之长,她有她的思维。
后半夜的二中,四处静悄悄,到处捉得鬼到。除校长刘水英精神饱满,两眼有神外,其他值班人员都很疲倦,上眼皮跟下眼皮打架,一个要睡的样子。有的人员甚至动摇,怀疑,人在心不在,与女校长“同床异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