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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万物皆有灵(三)
    “鬼眼通天!”安息再也忍不住,惊呼起来。这一簇簇悠悠绿光,不是别的,正是动物的眼睛在黑暗之中散发出的光芒。而安息等人,正是被无数双这样的眼睛包围了,所见之处俱是密密麻麻一团绿,诡异的令人头皮发麻。

    安息觉得放佛就是一瞬间,自己的心神开始有些乱了。各种念头、情景如潮水般纷沓而至,一会儿是前世那些破碎的片段,一会儿好像又回到她刚被司命神君捡回天界的虚弱模样,一会儿又听见几位师兄的打打闹闹声,一会儿好像又到了冥界与阎王把酒问天……各色人马如走马观花般在眼前转个不停,安息拼命摇了摇头,想让自己再清醒些,再定睛一看,原先那些泛着绿光的眼睛竟然不见了。

    不过,更诡异的情景却出现了。她看见一位早该不存在了的故人,清清楚楚地站在她的眼前,还是英气勃发的少年模样,他似乎很开心,调皮地对她笑着。

    她有些迷惑,低声唤道:“容二?”

    她一出声,那少年的表情就变了,突然间满脸惊恐,一边摇头一边张嘴大喊着,却好像发不出声音,看口型,应该是“不要”。

    安息下意识地伸手想要去抓住他,然而就在这瞬间,袖中的星萤突然尽数飞出,拼命扑腾着翅膀,在星萤的淡淡幽光映衬下,那少年的面容轮廓倒是有些黯淡了。安息终于回过神来,迅速撤回伸出的手,却还是有些晚了,只听“哧啦”一声,自己的袖口被什么撕裂了。与此同时,安息还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聚魂的闷哼声,应该是受伤了。没想到那恶灵犬竟然有样学样,攻心为上,反将一军。

    安息的心神完全清明了,大声道:“聚魂、安魄,这鬼眼通天会摄人心魄,我们所见皆为幻象。闭上眼睛,抛除杂念,即可破此术!”

    那恶灵犬眼看一招不成,索性也不隐藏了,开始主动攻击。鬼魔的厉害之处在于已经可以随意变化,所以这恶灵犬一会儿可以是个惹人怜爱的小奶狗,一会儿又可以是通天吞月的庞然大物,一会儿又能变成无数双幽幽绿眼。总之是灵活多变,还能分身,同时攻击数人。

    安息闭着眼睛,根据声音气息分辨其方位,灵活躲开其攻势,又顺势从地上捡了个树枝子当做武器,一招一式间攻防得度,竟然也是精通武艺的样子。不过,树枝子始终只是树枝子,不比正常的武器锋利,几个回合下来,虽然不能说落了下风,但安息身上还是填了几处新伤。

    安息原本抱着惜才的心态与这恶灵犬过招,不想动其灵基,毕竟动物鬼魂修炼大成的确实少见,若是化去灵基灰飞烟灭了实在可惜。只是如今这情况,却也由不得她心慈手软了,若是连累了聚魂跟安魄发生些万一,那代价就太大了。她下定决心,暗暗凝聚灵力,想要启动寻魄术。

    寻魄术与安息诀一样,都是死神一脉的独门法术,寻魄术可追魂寻魄,安息诀则可净灵渡化,一攻一守相互配合。

    不过,追魂寻魄其实只是寻魄术的第一重,只要有魂魄相关物作为信物媒介,那这魂魄无论在哪里,无论有没有投胎转世,都可以被寻得踪迹;寻魄术的第二重,便是更厉害的读魂识魄。只要在安息附近五里范围内的魂魄,都可被寻魄术寻得其前世今生所有经历,以此洞察其执念为何。因执念是鬼魂的灵基之所在,寻得执念根源,便有办法化去其灵基,故而灵力越是高强的鬼魂,越是忌惮这寻魄术。

    寻魄术的威力与其对使用者的灵力消耗成正比,是以一般情况下,安息不会启动寻魄术去追踪鬼魂的下落,非危急关头更不会用到读魂识魄这一重。

    安息正想启动第二重寻魄术,一道清冷女声却突然从天而降,“好一个大胆的鬼魔,也不怕去我冥界受判时,阎王判你个永世不得超生的命格!”

    是孟婆的声音!安息惊喜地睁开双眼,正看见孟婆单手掌着一盏长明灯,翩然而至。站定之后,她将长明灯向空中一抛,便代替了月亮,黑漆漆的环境中终于有了光亮。

    孟婆似乎嫌弃地瞟了安息一眼,随手向她抛来一把窄刀,“拿这刀防身!”说完便立刻转身,手握金簪进入战斗状态了。

    安息被刀砸的有些懵懵的,回过神来后又神色复杂地朝那刀瞥了几眼,手伸出去又缩回来,一脸纠结的样子,最终还是没去碰那刀,自言自语道:“算了,像我这般的弱女子,打打杀杀地不好。”

    失去黑暗的环境做掩护,那恶灵犬的攻击力弱了许多,有了孟婆跟聚魂两员大将吸引战力,它倒再也不能分神再来进攻拿着树枝子乱比划的安息。安息终于腾出空来,先跑过去看安魄的情况。

    缚魂绫紧紧将安魄护在保护圈内,倒是几人之中唯一一个毫发无伤的人。看着安息过来,他一面撑着那结界,一面转过头来打量安息,看到安息身上又多了几处新伤,戴着面具的脸似乎寒了寒,语气有些严肃地说道:“神官,收回你的缚魂绫。”

    安息并不以为意,故作潇洒地摆了摆手手,回道:“我没事,神官我灵力高深,拿着一根树枝子也能大杀四方。”

    安魄有些无奈的样子,沉默了一会儿才又说到:“鬼眼通天,不是光靠灵力高就能修炼得成的。”

    安息听了,像是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脑海中有一些线索一闪而过。男童呆滞又好不容易有些聚焦的眼神、被盯着的毛骨悚然的感觉、要献祭才能修炼而成的鬼眼通天……原来如此。

    “眼睛,攻击那恶灵犬的眼睛,眼睛是它的弱点!”安息大喊道。这恶灵犬应该是机缘巧合之下献祭了自己的眼睛,才修炼成了有些邪气的鬼眼通天。献祭之法,虽能练得厉害的法术,但本体却也会留下致命的弱点,若被敌人察觉,那便是大势将去、无力回天了。

    聚魂与孟婆听了,也不问为什么,开始依言全力攻击恶灵犬的眼睛。果然,那恶灵犬开始有些畏畏缩缩,渐渐落于下风。

    “嗷呜嗷呜”,只听几声惊天的嘶叫传来,那恶灵犬竟是在几人的围攻下,拼尽全力将结界硬生生撞出一个缺口,又化作一团黑气顺势逃窜了。结界一破,与外界的阻隔便断开了,有断断续续的交谈声传了过来。

    “哎,二狗子,这三更半夜的你怎么也出来了。”是个大嗓门的中年男人的声音。

    “反正睡不着,干脆出来走几步纳纳凉。今晚这风够凉快的啊。”另一人应和道,也是个中年男子的声音,不过音量小了不少。

    安息心底一紧,不好,外面有人!若被这恶灵犬伤到,又要添一笔孽债了。她顾不上自己身上的新伤旧患,驱动着缚魂绫想也没想立刻飞身跟上。

    那恶灵犬果然直奔那两个凡人而去,他们丝毫不知自己处于何种险境,仍在轻松地聊着家常:“你说你这人,真没享受的命,白天收庄稼那么累,怎么到了晚上还睡不着了,我要不是还得去地里看着,恨不得立刻躺到床上去睡个痛快。”

    安息着急地心都要跳到嗓子眼,恨不得自己能再快些。孟婆等人也反应过来,紧跟在安息身后,几人紧握着自己的法器,随时准备出手,但又怕伤着凡人,不敢轻举妄动。

    那黑气还是占了先机,先行到达,将那两个凡人团团围住了。孟婆拿着金簪的手一动,看样子是想冒着风险斗一斗了。

    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团黑气并没有攻击那两个凡人,反而渐渐收敛,又化成一条小奶狗的模样,乖顺地趴在地上了。

    “哎,别提了,今天大黄不知道怎么了,一直在乱叫,叫的我心里怪慌的,就出来走走。”安息这才看清,说话的这人竟然正是他们之前见过的那个瘸子,她赶忙伸手将准备战斗的孟婆拦住了。

    “说起来,我记得以前你们家有条怪聪明的黑狗,每天都在这路口趴着,从天亮趴到日落,迎来送往的,我路过的时候还喜欢喂喂它,那黑狗通人性似的,还会双爪合十朝我作揖呢!”说话的也是一个中年模样的庄稼汉子。

    “是啊,我们家黑子当年可是方圆十里最聪明的狗了!有它看家护院,永远不用担心鸡被黄鼠狼半夜叼走”,那瘸子一脸自豪的模样,转眼间却突然叹了口气,“不过说它聪明,其实也傻。它以前每天趴在这里,其实是在等我爹回家。”那瘸子叹了口气。

    “你爹那时候不是……”另一个中年男子似乎很惊讶。

    “是啊,我爹那时候可能已经死了。当年皇都重修城墙,庄里的男人都被工部抓走当壮丁了。我还记得那天我爹去赶集,我带着黑子高兴地等在这路口,想着我爹不知道又会给我买回什么好玩意,却眼睁睁看着他刚到村口就被那群官兵抓走了,黑子扑上去想把他拽回来,却活生生被戳瞎了一只眼睛。可怜我爹连家都来不及回,这一走,便再也没有消息了。”那瘸子的语气悲切。

    “唉,赶上这世道,谁也没有办法。我爹当时不是也被抓去了吗?回来的时候都瘦的不成人形了,只剩了一口气。不过到底是回来了。”另一个中年男人也心有戚戚焉的样子。

    “是啊,阿牛叔说官兵为了防止同村的壮丁抱团,到了后就将他们分开了,他也不知道我爹去了哪里。我知道我爹多半是凶多吉少了,但还是不死心,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天高地厚,背着我娘偷偷跑去工部尚书府外等着,终于有一天碰到了下朝回来的工部尚书,我冲过去询问,却被那些护卫拦下,活生生打断了腿,唉”,那瘸子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我浑身是血地回到家里,把我娘吓了一跳,她怕官兵们再来找麻烦,带着我连夜搬到别的庄子上去住了,也不准我再回来。”

    “你的腿原来是这么瘸的?怪不得我去了趟城里给我爹抓药,回来就找不着你了。”那中年男人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这段故事。

    “是,你也别怪罪,我娘不让我告诉别人,连亲戚都不行。今晚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陈年往事就忍不住说出来了。我甚至还记得那工部尚书看着我一脸厌烦嫌弃的样子,他那么高高在上,穿着贵重的衣服,住着宫殿般的宅子,我满怀希望的跑过去,只希望知道我爹在哪,他却像躲瘟神一样连听都不愿听。”说到这里,那瘸子的语气已经几近麻木了。

    “唉,我们这些贱民的命在那些狗娘养的当官的眼里,怕是还不如他们院子里的看门狗重。”另一个中年男人愤愤道。

    “谁说不是呢,可怜我至今连我爹的尸骨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能给他立个衣冠冢。我们搬走没几天,黑子就不见了,我找了几天没找到,以为它是不小心被别人捉走了,还伤心了一阵。后来,我娘病死了,我想着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也没什么可怕的,不如搬回来让我娘入土为安,没想到就在这路口见到了浑身脏兮兮的黑子,瘦的都不成样了,要不是瞎了一只眼睛,我差点都认不出来。”那瘸子说的又哭又笑。

    “原来它是自己跑回来的啊,我还以为是你特意送回来了。那黑狗天天就趴在这,下雨刮风地也不躲,我说像是等什么人似的,原来是在等你爹啊!”另一个人感慨道。

    “是啊,开始我也不知道,高兴地把黑子领回家,想着我也不是孤单单一个人了,还有这老伙计陪着我呢!可第二天一觉醒来,它就又在这路口了。这么重复了几次,我才突然明白过来,当年我爹就是在这路口被官兵带走的”,那瘸子抬起手,似乎是抹了抹眼角的泪,“这傻狗,从别的庄子巴巴跑回来,这么远的距离,还天天等在这里,是以为我爹还能回来呢!”

    “我就说那狗怪通人性的,没想到这么有情有义。真是比那些黑心肝的人强。”另一个人也有些感慨。

    “唉,有情有义又怎么样,投胎到我们这样的人家,命还不是一样惨。后来它也慢慢老了,我不敢再把它放出来,硬是拽了回去用链子锁住了,怕它跑出来发生什么意外。看它每天病恹恹的样子,我心里虽然难过,但也安慰自己或许过段时间就好了。结果有一天早上我给它喂食的时候,发现它又不见了,竟然把那么粗的铁链给挣断了。我赶快到这路口来寻它,发现它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已经死透了。”瘸子的语气充满了无限悲伤。

    “唉,唉”。另一个中年男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能连声叹气。

    “真是条傻狗,都要死了,还非得跑到这来,难道这样我爹就会回来吗?唉,傻狗,傻狗……”瘸子的声音说着说着,便有些哽咽了,另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庄稼人也说不出什么安慰人的文雅话,只能行动上表示一下。

    那瘸子又抹了把脸,继续说道:“要我说,像这样的傻狗,以后就别托生到我们这样的低贱人家了。我们这样的贱民,自己的命都跟那蚂蚁搬,别人跺跺脚就踩死了。以后就也托生到那高门大院,哪怕只是条看门狗,也能高高贵贵地过一辈子,黑子那么聪明,一定也能讨那些贵人们的喜欢,再也不用等一个连尸骨都找不到的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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