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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一章 杀子
    萧鹰接连打了三场胜仗,前前后后向萧文远要了七万两银子!

    长安军终于退回陇西郡,萧文远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但愿长安军暂时不要来添乱,他要腾出手来解决掉萧鹰那个逆子。

    萧文远在宫中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萧鹰意气风发,神采奕奕。

    就连他的母后也像是年轻了十岁,精神焕发。

    萧鹰身边围满了阿谀奉承的人,在他们看来,萧鹰的太子之位已经稳了。

    萧文远默默看着这一切,在心中连连冷笑。

    他于微时迎娶正妻,妻子出身武将之家,而那时他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旗官。

    他虽出身大族,但自幼父母双亡,家中产业都被伯父强占,而他却要在伯父家中寄人篱下,十四岁时他闹到族里,要求拿回父亲留下的产业,伯父无奈,只好给他谋了旗官的军职,他欢欢喜喜去了军营,可是不到三天,他便跟着军队调防来到大巴山里,这一待便是整整三年,他这辈子都回不去了。

    直到那时他才知道,他上当了,伯父把他远远支开,就是为了让他再也拿不回父亲留给他的产业。

    于是他用三年里积攒的战功向长官请假,说他要回老家成亲,长官欣然应允。

    他回到故乡,杀了伯父全家,连伯父尚在襁褓里的小孙子也没有放过。

    杀完人,他便又回到大巴山,可是他前脚回去,海捕的公文后脚便送了过来。

    长官找到他,说可以帮他,毕竟,军队在地方官府面前是有一定特权的,他也知道长官说能帮他,那就一定能。

    他正要跪下给长官磕头,长官却拦下了他。

    长官提出了条件,条件便是让他迎娶自己的女儿。

    当时他怔住了,长官家的女儿?他见过,是一位很漂亮的官家小姐。

    这么大的好事,怎么就成了交换条件了呢?

    不过他还是一口答应了。

    他和长官的女儿很快便完婚了,洞房花烛,他感觉到妻子有些不对劲。

    成亲的第二个月,妻子便满脸娇羞告诉他,自己有了身孕。

    他假装欢喜,私底下买通给妻子看诊的大夫,大夫说了实话,他的妻子已经怀孕四个月了。

    他不动声色,开心地对妻子说:“咱们的儿子将来一定是大个子,你看你这刚怀孕,肚子就比别人大了。”

    而长官也兑现承诺,不但为他撑腰,还为他提供了证据,最终伯父一家的案子不了了之。

    很快,他便带着妻子一起调往陇南,他也升官做了百户。

    不久,萧鹰出生,陇南这边的人只知他新婚不久,却不知道他具体是哪天成亲,因此,没人知晓萧鹰是他们成亲七个月就出生的。

    而陇南的确是他的福地,他在多次剿匪中屡立战功,成了战功赫赫的常胜将军。他也从百户做到千户,后来又做了一地总兵。

    而他在官场上亦是八面玲珑,就连远在榆林的武东明也来拉拢他。

    要知道在西北,武东明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但是他没有像孟忠那样,做了武东明的走狗,他对武东明一直都是若即若离,这样一来,武东明反而更想将他收为己用,甚至主动与他结亲。

    这些年来,他顺风顺水,想要什么就来什么,武氏倒了,孟家兄弟死了,可他却依然屹立不倒。

    回想他这半辈子,最大的耻辱就是萧鹰这个杂种了。

    妻子后来又生下两个女儿,虽然知道这两个女儿肯定是自己的种,可是萧文远却一个都不喜欢,看到她们,他就会想起那个给他戴绿帽的女人。

    不过好在,那两个女儿都有利用价值,她们远比萧鹰更有用处。

    所以萧鹰有什么用呢?

    他在军事上的确有些天赋,可是心术不正,杂种就是杂种,哪怕是将星下凡也不能留。

    可能是那些赞美太过悦耳,也可能是从父亲手里赚的银子太多太香,萧鹰喝醉了。

    萧文远心疼儿子,没有送他回府,而是让他留在宫中。

    要去客居的宫院,便要穿过花园,萧鹰不耐烦被人扶着,甩开两名宫女,醉醺醺地向前走。

    忽然,他看到前面的花树下,站着一个美人,那美人正在朝他媚笑招手。

    萧鹰摇摇晃晃走过去,一起将美人抱在怀中。

    那两名被甩在后面的宫女,忽然听到女子的惊叫声,两人跑过去,便看到香兰正拼命从萧鹰怀里挣脱出来,哭着从她们身边跑过。

    她们转身去看,便看到萧文远正带着几个人向这边走来。

    香兰扑进萧文远怀中,哭得梨花带雨。

    萧文远让人送香兰回去,他深深地看了一眼正在花树下呕吐的萧鹰,什么都没说。

    当天夜里,萧鹰凌虐宫女,被那名宫女反击杀死,然后宫女一头撞在柱子上,香消玉殒。

    萧文远闻讯赶来,扑倒在萧鹰尸体上嚎啕大哭,他最英勇的儿子,死得太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他怎能不伤心呢。

    萧鹰的母亲和舅舅们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孔武有力的萧鹰会死在一个宫女手中,但是当晚侍候萧鹰的宫女们都能做证,萧鹰的确是被那名宫女杀死的。

    最终,萧鹰的母亲只能将那晚所有的宫女全都杀死泄愤。

    萧鹰尸骨未寒,长安军却卷土重来,萧文远派出麾下大将甄泽,这场仗前后打了半个多月,几乎将一座小县城夷为平地。

    西北的战报隔三差五就要送到京城,何苒看向钟意:“萧鹰如何?”

    钟意说道:“为人狂妄自大,但确实是将才。”

    何苒叹了口气:“早就听说萧文远无情无意,却没想到他对自己的儿子也能如此狠心。”

    钟意:“我没有仔细调查,不过我怀疑萧鹰并非萧文远的亲生骨肉。”

    何苒笑了:“难怪呢。”

    不得不说,钟意猜得没错,萧鹰确实不是萧文远的亲生骨肉,不过现在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长安军要啃萧文远这根带肉的大骨头。

    何苒对小梨说道:“传令何大力,必要时帮长安军一把。”

    满太后想让何淑婷和萧文远相互制衡,何苒却恰恰相反,她要让这两方狗咬狗,要么咬死一个,要么两败俱伤。

    何苒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当务之急,就是要对付后周小朝廷,而西北幅原辽阔,地势复杂,又有鞑子的渗入,除了萧文远和长安军以外,还有大大小小十几股势力,若要全部荡平,至少十年之功。

    因此,让他们大打出手,远比让他们结成同盟更好。

    西北的大小战役不断,而在京城,何苒终于喝上了宗祺的喜酒。

    宗祺和陆畅大婚,从此后,何苒有了嫂子。

    现在她和宗祺是名义上的表兄妹,她能正大光明叫陆畅嫂子。

    那天她很高兴,回到老磨房胡同,便给周沧岳写信。

    她告诉周沧岳,她哥哥成亲了,她有了嫂子。

    写着写着,泪水模糊了双眼,哥哥终于结婚了,可是父母、祖父和曾祖父却看不到了。

    永远也看不到了。

    何苒已经不记得她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十年八年,或者是上辈子的事了。

    她坐到画架前,提笔做画。

    这一次,她画的是一对俊男美女,他们穿着大红的喜服,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她在画的下方写了一行小字:贺何芃陆畅大婚,何苒亲笔。

    古人重视陪葬品,如她这般身份,死后肯定也会有很多陪葬的东西。

    这幅画她要带到地下,将来被考古工作者发掘时,发现这幅画,一定会引起轰动,若这一切是平行时空,那么在现代的父母会留意到何芃和何苒这两个名字吧。

    这幅画装裱之后,被她装进金属制成的匣子里。

    周沧岳收到这封信时,已在西南的滇地。

    他同时收到了两封信,除了这一封,还有一封是过年时何苒给他的回信,连同何苒送给他的那幅画。

    没办法,在此之前他一直都在行军中,因此,那封信和那幅画用了四个月才辗转送到他手中。

    周沧岳看完信,便对着那幅画傻笑。

    苒姐还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而且画上有爷爷。

    他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见到爷爷了,他想念爷爷,可是却连做梦也梦不到爷爷了。

    他笑着笑着,就哭了。

    他担心自己的眼泪会弄花那幅画,便把画放到一边,自己把脸埋在臂弯里哭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狗拍拍他的肩膀,周沧岳抬起头来,便看到白狗两眼红红。

    “你怎么也哭了?”周沧岳问道。

    白狗指着那幅画:“我才知道原来你小时候也是有人疼的,呜呜呜,只有我是没人疼没人爱的。”

    “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是有人疼的?”周沧岳问道。

    白狗指着画上的老爷爷:“你看看,这是你爷爷吧,他看你的眼神那么慈爱,我长这么大,从没有人这样看过我,呜呜呜。”

    周沧岳更伤心了,是啊,爷爷那么慈爱地看着他,除了爷爷,再也没有人这样看过他,就连义父也没有。

    两人抱在一起,嚎啕大哭。

    外面的卫兵听着营帐里传出的哭声,面面相觑。

    “大帅和二将军这是怎么了?”

    “怎么哭得像是死了亲人一样?”

    “大帅的义父是丐帮老帮主,该不会今天是老帮主的忌日吧?”

    丐帮老帮主并没有忌日,按照丐帮的规矩,感觉自己大限将至,便将帮主之位传给下一任,料理完帮中事务之后,便独自寻一处地方默默死去。

    除非是死在帮中兄弟面前,否则丐帮帮主大多是没有墓碑的,更没有忌日。

    但是周沧岳是老帮主的义子,别人不知道老帮主的忌日,周沧岳却很可能是知道的。

    于是两名卫兵悄悄记下了日子,他们也都是丐帮弟子,当年受过老帮主恩情。

    所以从这一年开始,每到这一天,两名卫兵便会偷偷到十字路口烧纸,被人发现后,得知他们是给老帮主烧纸,于是其他人便也跟着一起烧。

    周沧岳知道这件事后,虽然奇怪他们怎么知道义父的忌日,但是别人都在这一天烧纸,那他这个干儿子当然也要烧。

    因此,这一天就真的变成了老帮主的忌日。

    而何苒的第二封信里,告诉周沧岳,她哥哥成亲了。

    周沧岳是这个时空里,唯二知道何芃这个人的,别人只知道宗祺是个商人,是漕帮的帮主,但是只有何苒和周沧岳才知道,他曾经是一位了不起的兵王。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和何苒一起分享这个喜悦,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周沧岳。

    周沧岳看着这封信,想起了当年那个让大院的孩子们集体崇拜的少年,谁不羡慕何苒有一个厉害的哥哥啊,周沧岳也羡慕,别的孩子都想给何芃做弟弟,只有周沧岳不是,他更想给何苒当弟弟,而何芃离他太遥远了,他伸长脖子也够不到,但是苒姐却说过要罩着他,所以还是给苒姐当小弟更容易实现。

    周沧岳想起这些往事,就把这些写在信上。

    手臂上一阵瘙痒,周沧岳强忍着把信写完,手臂上已经红肿一片。

    他骂了一声,这里的毒虫子太多了,上次侬六娘给他的药丸子,他送给何苒一多半,余下的原本以为能用上几年,没想到到了西南消耗的越来越快,他已经舍不得戴在身上了,这不,昨天刚把装着药丸子的香包取下来,今天就被毒虫子咬了。

    这毒虫子只要咬上,就会红肿起来,抓着抓着就会化脓,没有十天半月是不会结痂的。

    “开饭了开饭了,今天有鸡吃!”白狗捧着个大托盘,高高兴兴地走进来。

    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过肉了,今天好不容易得了几只鸡,终于可以开荤了。

    周沧岳大喜,吃鸡,叫花子就没有不爱吃鸡的。

    和炖鸡相比,他更喜欢把泥抹在鸡身上放在火里烤,这是丐帮祖传的。

    “咦,怎么还有蘑菇?”周沧岳说道。

    “这叫菌子。”白狗纠正。

    “菌子不就是蘑菇吗?呀,这蘑菇炒熟了吗?会不会吃死人?”周沧岳问道。

    白狗:“肯定熟了,放心,当地人全都吃,吃不死人的,你就放心吃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