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做出无异于激怒对方属于自杀性的行为, 不是太傻, 就是看出了他们跟在后面,想引他们出来。
一个能在他们手底下差点跑掉的人说他蠢是不可能的,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他看破了他们, 用书威胁他们出来。
“谁敢射老子”地上跪的那人怒吼。
李斋双手叉腰, “你爷爷我。”
那人大怒, “你小子活的不耐烦了!”
李斋翻个白眼, “要打就打, 哪来那么多废话”
那个壮汉似乎是老大,他站起来, 一声命下, 所有人都冲了过来, 这种没什么实质功夫的流氓地痞都不需要帮忙,他一脚一个踹飞, 然后踩在壮汉脑袋上问他, “谁是老子”
壮汉忙不迭回答, “您是您是老子,我是小子。”
李斋这才满意, “滚吧。”
他的目标并不在这群流氓身上, 所以只停留了一瞬间,便又挪到已经重新包好包裹, 背在背上, 只拿了一本书出来的方姝身上。
方姝后退了一步, “你别过来, 过来我就把书撕了。”
李斋没回应,反而从腰间掏出一把飞镖来,“你看这个刀,它是不是又尖又快”
方姝脸白了白,她相信,李斋绝对能在她把书撕掉之前打掉她的书,还顺便给她一下子。
威胁是没用的,方姝放下书,求饶道,“你们是有身份的人,不会做这种事的对不对”
“咦。”李斋吃了一惊,“你怎么看出来的”
方姝无语,“你们这身衣裳,还有气质,又能拿出那么多钱来,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
李斋点点头,“那没办法了,既然被你知道我们做这种事了,只好把你杀人灭口了。”
方姝噎住。
这个李斋真是,软硬不吃。
“李斋。”身后突然有人出声,“别玩了,办正事。”
方姝朝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皇上从黑暗里走出来,身后跟了一群人,他在人群里宛如鹤立鸡群。
隔着一层帷帽,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方向是朝着她的,说明他在看着她。
完了,明明不想吸引注意力的,但是为了自保,还是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
方姝很是后悔,又没有办法。
“公子不肯跟我们交易,是信不过在下,还是嫌钱少”殷绯走到她不远处站定。
方姝这才发现自己好矮,一米六五的身高站在他身边压力很大,说是商量,这个角度让她有一种皇上居高临下看她的感觉。
“都不是,是这书不是我的。”软硬不吃,方姝只好卖惨了,希望他们看在她卑微的份上别为难她,“你们应该也看出来了,我就是个小啰啰,买不起这样的书,自然也做不了主,书是我们家主子的。”
“主子说不借也不卖,她要送给天下野心最大,最年轻,最厉害,最懂这套书的人,我也没办法。”
话里话外暗示了,这书最后还是会落到他手里,让他不要着急,不是没有希望弄到手。
殷绯挑眉,“是吗”
“是的是的。”方姝连忙点头。
她不信皇上听不出来天下野心最大,最年轻,最厉害,最懂这套书的人是谁,不就是他吗
不管娘娘有什么目的,书最后还是会到他手里,虽然会付出一些代价,但是是光明正大拿到手的,他是正人君子,应该会选择这条路。
“你走吧。”沉吟片刻,清凉磁性的嗓音响起。
方姝愣了愣,这么容易就放她走了
看来皇上在一瞬间听出了她的暗示,并且做出了决定,果然选了后一条路。
方姝松了一口气,又忍不住提起,小心翼翼问,“那个,你们朝哪边走,我可不可以跟着你们,这附近流氓地痞太多了,我一个人应付不来,你放心,我不会打扰你们的。”
其实她知道肯定是同路,皇上出来就是为了这套书,书没得到,自然败兴而归,不会过多的在外头逗留,总之跟着他们可以进宫。
现在是三四更左右,皇宫的门五更才开,只有皇上例外,可以自由开门关门,方姝跟着他们也能沾沾光,不用等到五更。
她拿到了书,这书还很重要,不敢过多的停留在外面,怕夜长梦多。
殷绯没说话,只抬脚绕过她离开,没说让她跟,也没说不让,这是默许的意思吗
总之方姝还是偷偷的跟了过去,保持一段距离,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
这个点算晚,也算早,最热闹的地方已经开了早市,卖各种菜,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有五更起床的习惯。
主子们五更起床,一睁开眼,洗漱完就要吃饭,所以一般情况下大家都是在五更前准备买菜做饭。
大户人家都是买当天的菜,新鲜,所以这个点卖菜的人不少,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涌来。
这本来没什么,让她奇怪的是皇上在一家摊位前停了下来,她打眼一瞧,发现是一家卖海货的。
一般情况下为了方便运货,海货都是直接晒成干巴巴的,如果不会处理,味道八成好不到哪里去,所以海货被称为下品菜,排行在山珍之下,老百姓们不爱买,卖的人自然也少,只顺带买一下,但是这家比较例外。
他家全部都是海鲜,而且不仅有干货,还有活生生的小鱿鱼,装在一个个盆里面,居然也没死。
神奇。
可能是运的时候装了海水,注意一下遮阳,别晒死了,换水就用盐加水,比例搞好,一般情况下活个三五天不是问题,如果走水路,三五天可以从海边运过来,只是价格比较贵。
说起来皇上居然会买海货,方姝仿佛活见鬼似的,半天反应不过来。
她偷偷凑近了些,眼瞧着他撸起袖子,露出白皙修长的手臂,骨节分明的手指头竖起,在一众海货里头挑挑拣拣。
他来真的
摊位上货不少,小贩卖力的推荐,估摸着是第一次买菜,方姝莫名从他的动作里看出不适和嫌弃。
大概是海货太丑了,看不习惯
“这个可好吃了,老汉我平时在家里自己都会蒸一些,你放上酱油和醋,再加些香料,保证你吃完还想吃。”
他说的是牡蛎,没喊名字大概自个儿也不晓得这是什么
皇上不爱吃海货,肯定也不认识,站在摊位前许久没有下定决心要不要买。
牡蛎是死的,但是瞧着还挺新鲜,只是模样不好看,一排摆在摊位上。
这个不好吃,里面都是沙子,洗也洗不干净的,尤其是已经死了的牡蛎,沙子吐不出来,肉又少的可怜,去掉那些不能吃的内脏,还能吃什么
方姝想提醒他,但是他已经决定买了。
让小贩给他准备一个干净的盆,盆里放一点水,然后把他选的活物单独放在盆里,死的用油纸包起来。
李斋似乎对他买海货的行为很是好奇,一会儿看看海货,一会儿瞧了瞧他,“我记得你不爱吃这玩意儿来着。”
不仅他不爱吃,他也不爱吃,这玩意儿不仅腥,还没有肉,关键不好吃。
“买来给别人的。”殷绯没撒谎,确实是买来给别人的,也是给他自己。
因为早上人很多的原因,所以方姝可以藏在人群里,离的近,恰好听到了这句话。
买来给别人
这个别人不会是她吧
前几天她还留字条,说要给他做海鲜来着,他答应了,所以恰好出宫的时候看到有卖海鲜的,顺手买一些带回去
不会吧,他完全可以让别人代劳的,用不着自己亲手选,难道是因为海鲜是给他自己做的,所以不放心别人选,于是自己来
但是那个牡蛎真的不好吃,买鱿鱼吧,扇贝也行,鲍鱼也好吃啊,海参勉勉强强,但是它是海中人参,补补还是不错的。
然而皇上似乎没听到她的心声,选了牡蛎和蛏子。
口味也太重了吧,这两个最不好吃,应该说方姝最不喜欢。
因为个头小,里头还带沙,怎么洗都洗不干净,关键没什么肉。
方姝眼瞧着他还想选花蛤,就是不选鱿鱼,甚至直接从鱿鱼那个盆里路过,快急死了。
“这个五两银子一斤。”
一两银子是两百块左右,五两银子大概是一千块
你家花蛤是天上掉下来的卖这么贵
看来皇上是被当成肥羊宰了,他自个儿花钱如流水,每一笔钱从他手里过,最少也有上千上万两吧,他自己也有做生意,但是因为数目大,对钱没什么概念。
就好像每天的进出账都在上千上万两,于是五两银子对于他来说就跟普通人的一个铜板似的,不值钱,所以皇上没有半点异样,平静的接受了这个远远高出正常水平,等着宰他的价格。
修剪整齐的指甲勾了勾水里一只开了壳的花蛤上,瞧了瞧里头的模样,好听的声音悠悠响起,“来十斤吧。”
是把谁当猪了吗来十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