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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全身都在慢慢变红,活像个快熟透的蜜桃。

    灵愫把手擦净,“你很怕蜘蛛吗”

    庭叙狠狠点了点头,“它们长得非常恶心。”

    灵愫勾起嘴角,伸手将他拉起,“听你这样说,蜘蛛倒该伤心了。”

    床塌了,院里也没有多余的床板。

    灵愫说“今晚你睡我屋。”

    他站不稳,被她搀扶着,“那你呢”

    她说“我也睡我屋,毕竟院里就这两间睡人的屋。你放心,我不占你便宜,你睡床,我打地铺。”

    庭叙往她身上靠,“这怎么行还是我来打地铺吧。”

    灵愫也不扭捏,当即点头说行。

    庭叙

    这边条件艰苦,连多余的床褥都没几套。

    所以灵愫只能临时起造个很潦草的地铺,“我这屋没蜘蛛没蛇,你放心睡。”

    她困得眼皮打架,把庭叙塞到地铺那边,就窝回床里歇息。

    不多时,又听一声惊呼传来。

    “啊”

    灵愫又猛地睁开眼,怕有危险来临,本能握紧短匕首,掀开青纱帐,见庭叙又红着眼,窝在墙边瑟缩发抖。

    灵愫问“怎么了”

    庭叙委屈巴巴“地上太凉,总感觉有蚂蚁在往身上爬。”

    灵愫拽住他往床上丢,“那你去床上睡,我睡地上。”

    庭叙摇头说不可以,“夜里冷,睡地上会生病。”

    灵愫困得没力气思考,没多想,直接说“那我们一起睡床。”

    她没花花心思,说一起睡觉,就只是一起躺在同一张床上,盖两条被褥,你睡你的,我睡我的。

    她睡床里侧,庭叙就躺在外侧。

    这次他没再闹,吹灭灯,掖好帐,乖乖地躺到她身边。

    她睡得很快,不过眨眼的功夫,就已沉入梦乡,呼吸声渐渐平稳。

    庭叙给她掖好被角,慢慢将身朝她凑去。

    尽管她只留给他一个后脑勺和背影,可他心里还是喜悦极了。

    大喜过望后,他心里又憋屈得难受。

    庭叙勾起她洒落的一缕发丝,轻轻攥在手里,眼睛酸涩。

    她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了。

    她不记得,在很久之前,他们就已就翻来覆去地做过了很多次。

    他才是在沉庵死后,被她睡过的第一个男人。

    彼时她从小倌馆里出来,喝得烂醉。而他刚好与她擦肩而过,她似把他当成了一个出来卖的小倌,拽住他就往暗巷里走,在巷里要了他。

    那天刚好是他的二十岁生辰,才刚成年,他就被她夺走了初吻和初夜。

    他们相识得很早,那时她才十六岁,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行事只顾她自己爽,从不顾他的感受。

    那时,闫弗、蔡逯、褚尧他们一行人,又在哪里。

    如今,她还是老样子,睡够了就分手,玩腻了就让你滚。可后来这些情人,都曾得到过她的垂恋。偏他从没感受过。

    现在,她记得后来居上的情人,也记得沉庵,偏偏就把他忘了个干净。

    不怕她渣,就怕她渣得不平等。

    庭叙阖上眼,任由泪水淌落。他亲了亲她的发尾,心情排山倒海般地波动。

    怎么偏偏就不记得他了呢。

    怎么偏偏都不记得了,再见时,说的话却也都一样呢。

    几年前,那晚初见,她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你有点香”。

    庭叙偎紧她,尽管隔着一层被褥,但他却感到,他的心已经与她紧紧相贴。

    他知道,她最喜欢他“乖”。经年重逢,她依旧对他抱有兴趣。

    他依旧能乖得令她欲罢不能。

    庭叙就这么和她一起同吃同睡了。

    这几日,那些原本要过来给她做思想工作的人恰都走不开,她也难得落个清闲时候。

    反正现在有人给她做饭洗衣,她吃喝不愁,乐得自在。

    山里秋景别有一番味道,闲暇时,她就把躺椅搬到院里的榕树底下,窝在椅里,一边欣赏风景,一边欣赏庭叙干活的身影。

    庭叙绝不是个心思纯良的小白花,人家看似单纯,其实什么都懂,只不过很擅长伪装。

    不过灵愫并不关心这些。

    谁没有个复杂的背景呢。他想装就装,想把他的过去跟她倾诉就倾诉,不说也无所谓。

    捡回家的狗长得漂亮,性情温柔乖顺,还能伺候她,有点心机又怎么了

    几日相处下来,她了解到,庭叙虽不懂武,但养花种草却有一套,甚至还懂不少医理知识。

    那几盆被她养得半死不活的花草,被他一浇水一施肥,嘿,花草竟都活过来了

    那一片种着各种菜,却颗粒无收的菜地,被他一翻土一播种,嘿,菜竟都长出来了

    他还爱拾掇,注重仪式感。这才来了三日,他就把冷清的院布置得像个温馨的小家。

    他把日子过得充实,整天不是做这活,就是干那事。偏他像不会累似的,越干越起劲。

    美人干起活儿来都是优雅的,细腰一晃,长腿一抬,雅,真是雅

    同时,他也相当了解她的各种喜好。她眼一瞥,他就知道她喜欢吃哪道菜,下次做得更美味。她眉一挑,他就知道她想穿哪件衣裳出门。

    有时灵愫就怀疑,俩人之前是不是真的认识,只是她失忆把他给忘了。

    她问过他。

    他却摇摇头,“我们之前虽不曾相识,但现在相处起来,却格外有默契,想来这就是缘分吧。”

    她想这倒也是,便没再多过问。

    他太乖了。大多时候,倘若她不找他说话,那他就待在他自己建的花圃里种花,也不会主动挑起话题,与她搭话。

    偏她也没把多少心思放在他身上。

    既然没话说,那她就砍柴挑水,打拳练武,与他各自干各自的。

    他是乖乖的小狗,不爱吠叫不爱出去撒欢,就喜欢乖乖地待在院里,存在感极低。所以有时候,她都感受不到他的存在,还当院里就她一人。

    她会光着膀子出来洗脸,这时,他就羞得全身通红,给她披件衣裳,“这这这这太有伤风化了。”

    她会边追鸡边唱一些小黄曲儿,这时,他就捂着耳朵,又好奇她的歌声,又被歌词臊得受不了,又想听又不敢听。

    她也有想起他的时候。

    比如,每当夜深人静,他嫌冷,总喜欢偎着她时,她就被他身上的幽香撩起了一股火。

    他这样清朗的贵公子音,哭着求饶时一定会好听得令人浑身血液沸腾吧。

    她踩过他的屁股。那屁股那么软弹,用手或者拍子打,肯定会留下许多明显的红痕吧。

    他是块洁白无瑕的玉,那被各种绳结捆住,被各种铃铛挂住,一定会像块美味可口的点心吧。

    她能察觉到他肯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88780506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