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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兄弟你”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那人的模样终于破开了雨幕呈现在了他的眼前是阿卡斯大教堂那个被欺辱的大少爷。

    对方一头微卷的发被淋湿,可怜地贴在苍白的肌肤上,雨水顺着发丝不停地往下滴,导致整张脸都是湿漉漉的,一双烟灰色的眼睛藏在杂乱的发丝后面。里头有什么情绪,一点也看不清。

    后来奚玉汝总是会在想,黎丰确实有一张很好看的脸,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狼狈的场景,但在他的身上就会有种别样的美感。

    而且单看那张脸,加之他微曲而又蓬松的头发,就总会给人一种不染尘埃、人畜无害的感觉。可惜拥有这张脸的是名为黎丰的灵魂,所以变得冷漠、锋利、傲慢。

    当然,后者是他人对黎奉的评价,奚玉汝本身并不会像别人那样觉得,漂亮的事物比较难搞,这是很正常的规律法则。

    总之,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在看到对方那张脸的瞬间,奚玉汝本就不算太多的愤怒也不见了,他和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茫然无措,甚至失去了原则。

    “我比较推荐在淋浴的时候感受下雨的氛围。”摔倒的人开始劝告导致他摔倒的罪魁祸首,“因为在贫民区的街道淋雨,你只能闻到下水道的臭味。”

    黎奉还是没有开口,于是奚玉汝就自然而然地觉得是对方不想理会他,毕竟上一次见面时,他的手上拿着欺辱对方的aha给的伞,算得上是有前科的人。

    但将人丢在这里置之不理,对于他而言也有些困难,正当他还在为下一把打算苦恼的时候,原本稳稳站着的黎奉晃了一下。

    而后,他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对方就忽然直直地往前倒。没想太多,他眼疾手快地将人扶住抱进了怀里,却在看清对方的背后时瞳孔一震。

    衣服成了破布条,背部交错着各种各样的伤痕,流出的血水染红了衣服,伤口却因为长时间的雨水冲刷而肿胀泛白,里头掺和着一些被雨水带下的脏污。

    大概过了几秒钟,他才迟迟地感受到怀中的人温度不对劲,太烫了。

    浑身是伤、还在发烧,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对方的身份,他都要怀疑是不是也是从红灯区会所出逃的少爷,因为知道他的脾气,于是眼巴巴地找他来救命来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按照常理来说,奚玉汝应该将人送到救援中心去,即使贫民区的医疗救治跟笑话差不多、即使乱收费乱开药的现象层出不穷,但也好过任由对方继续在这里s苦情剧男主。

    但奚玉汝没有选择这么做。

    他像是捡走了阿卡斯大教堂的那盆香雪兰一样,将这个富人区的少爷捡回了家。

    奚玉汝10岁开始做帮工赚钱,刚开始能做的少,年纪有所上涨后终于解锁了更多的工作,其中大部分是有一定危险的,所以奚玉汝家中常备着药箱。在处理伤口上,他自己也算得上经验颇丰。

    将人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是烧热水。

    烧水的小电器便宜、功率大、效率高,人们一般将此称之为热得快,即使科技发展如今天,这样的小玩意儿也还是没淘汰,毕竟一个热得快比一台电热水器便宜得多。

    年末的时候奚玉汝总结居家好物,一定会将其排在榜首。

    被迫与他坦诚相见时,奚玉汝才对黎奉的身型有了基本概念高且精壮。用班上女生的话来说,是个合格的双开门。

    黎奉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且好看,不过胸肌没有他练得好,这点奚玉汝还算得意。若要再说些不同,那便是苍白,与奚玉汝自己一身麦色的肌肤相比,对方白的简直像从来没晒过太阳。

    不过富人区的少爷不用为了生活奔波、无需在太阳底下做苦力,这样也很正常。

    这并不是多么值得在意的事情,他很快地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

    他细致且快速地给这个漂亮的少爷擦了一个身,又轻柔地给对方的伤口都上好了药、贴上了纱布。作为一个beta,他来做这样的事情实在再适合不过。

    然而在给对方选择衣物的时候,奚玉汝却犹豫了,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将衣柜底下那一套新买的拿了出来。前段时间刚买的,上头还带着曝晒后螨虫尸体的干燥味道。

    不过让那一身烂肉再穿衣服,实在有些为难,他比划了几下,还是决定让对方再袒胸露乳一晚上,希望少爷醒来的时候不会觉得被他轻薄了而暴怒。

    狭小的廉租房放不下沙发,他只能和对方一起在床上躺一晚,为了不触碰到对方的伤口,畏手畏脚地贴在床的边沿。

    在彻底睡着之前,他按照惯例地总结了一下今天,最后有些怒己不争地骂了句奚玉汝,又捡垃圾。

    莫名其妙。

    奚玉汝的生物钟很准时,每天早上会在600准时醒来,然而此次一睁开眼睛,却意外地与另一双烟灰色的对视上了。眼神清明,像是早醒来许久了。

    脑中混沌了几秒,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捡了一个人回家阿卡斯大教堂的那个少爷。

    大概是瞳孔的颜色很淡,所以那张漂亮的脸面无表情的时候会显得有些不可亲近,然而垂散在脸颊边上蓬松微曲的卷发,又淡化了这样的不近人情。

    奚玉汝尝试着对黎奉露出了一个友好的笑,而后从床上坐了起来。“你醒了我给你去准备一下洗漱用品。”没问太多不该问的,他懂这种规矩。

    黎奉没有回他的笑、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起了身。

    奚玉汝倒不在意,他也就当对方是默认了,不过他的家中不会备着这样的物品,朋友知道他家庭的情况也知道他并不喜欢与人同床共枕,因此不会在他家过夜。

    所以他只好快速地洗漱完毕,然后出门去购买。

    而当他带着早餐和洗漱用品回家时,发现黎奉正面无表情地站在那株香雪兰旁边,手指隔着玻璃轻抚着。

    奚玉汝猜想对方可能已经认出了这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些心虚,于是开口解释道“这是上次阿卡斯大教堂的那一株,还没有坏,就带回来了。”又鬼使神差地补充了一句,“它很漂亮。”

    黎奉不置可否,只是将眼神转到了奚玉汝手中的早餐上,然后终于开口说了两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他说“你不做给我吃吗”

    声音很沉,带着几分哑。

    奚玉汝一直觉得自己对人的情绪很敏感,然而这个时候却猜不出黎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最后又猜测可能是富人区的少爷不习惯外面买的食物,会产生一种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所以才开口问了这样的话。

    挑剔、精贵,但又理所当然。

    他的耐心一向很好,于是将洗漱用品递给了黎奉,又说“我家里的食材可以让我给你煮一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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