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初愈,周煜林身体有点虚弱,陶艺做了一半,一股疲惫感就涌了上来。
索性洗了手,靠在工作室的沙发上,看会儿店里的书,打发下时间。
陆序出去给他买午饭,回来时接到公司的紧急电话,下面的人办事儿出了差错,需要他立即过去解决。
陆序烦得要死,匆匆跟周煜林打招呼“饭我放桌上了,趁着热乎赶紧吃,别回头少二两肉靳哥还找我算账。”
周煜林没抬头,只平静地回“嗯,谢谢。你去忙吧,今天麻烦你了。”
陆序看了他片刻“虚伪。”
他最讨厌的就是周煜林这点,明明他们是情敌,周煜林却总对他没什么防备,也一点都没有对情敌应有的敌意。
总是那么温文尔雅,进退有度。
这种绅士风度,分明是上位者,看一个对自己毫无威胁的蝼蚁的怜悯,虚伪至极。
临走前,陆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书。
好像是本心理学,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让周煜林看得那么认真。
对这种神神叨叨的书,陆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丢下一句没品味,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脚步声远了,周煜林才放下书,开始吃饭。
下午他没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静,不适合做陶艺。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飘起了细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闻到一股甜腻的香气,扭头就瞧见,街角有个卖红薯的摊位。
他怔了下,快步过去“老人家,怎么卖的。”
以前都是靳修臣给他买烤红薯,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红薯的价格。
因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剥夺了他买红薯的权利:
“林林爱吃的只能我买,这是我专属的特权。林林自己也不准偷偷买。这样以后林林每次看到烤红薯,就会想起我。”
又回忆起那时靳修臣顶着张青涩的脸,说这些浑话的样子,周煜林一时忍俊不禁,嘴角轻弯。
老人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双手揣着兜朝他笑“两块一个。”
周煜林付了钱“麻烦给我一个,谢谢。”
老人用夹子夹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红薯,包在油纸里递给他“小心烫昂。”
周煜林“没事,有勺子吗”
老人乐了“哪儿来的勺子,谁吃红薯用勺子。”
周煜林微顿,礼貌一笑,转身离开。
他站在满是积雪的街上,手里捧着发烫的红薯,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来买红薯不送勺子”
他头一回知道这件事。
也是第一次发现,他被靳修臣养得那么好,保护得那么好,岁月和尘世烟火,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过去的十年,他们冬天最爱吃的,就是烤红薯的。
起初周煜林并不喜欢这种东西,他本就对甜食不太喜爱,红薯吃起来麻烦,而且还会弄脏手。
他第一次吃烤红薯,是被靳修臣软磨硬泡的。
到现在,周煜林都记得那时,十几岁的靳修臣,捧着个热气腾腾的红薯朝他笑“林林尝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会喜欢。”
最后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爱上了。
结果弄脏了手,洗手的时候,他被冻得直哆嗦,本来就是体寒体质,冬天洗完手,好久都是冰凉的。
靳修臣揣着他的手,捂了半天都捂不热,无奈叹气“林林的心这么软,怎么手这么凉,跟石头一样。”
从那以后,周煜林每次吃红薯,靳修臣都会递给他一个一次性的塑料勺子。
这么多年,他一直以为,勺子是买红薯送的。
如今才发现,勺子是靳修臣一直随身带着的。
知道他爱吃红薯,怕他弄脏手。
连这种小事,都无微不至地对他用着心
周煜林的眼神变得柔软,但又很快暗淡了下去。
他们已经很久,没一起吃过烤红薯了。
脑子里又响起陆序说的话“难道过去的那些事,这么多年的感情,都不值得你再给他一次机会”
良久,周煜林很轻地叹了一声,低头咬了一口红薯。
快到家门口时,周煜林突然瞧见,街角的拐弯儿处,立着道熟悉的身影,正要细看,那人却直接朝他走来。
靳修竹优雅地弹去肩上的细雪,一双丹凤眼仍如记忆中那样,锐利外放,却又多了几分历尽风霜的沉稳“林林,好久不见。”
咖啡厅
靳修臣双手合十搁在桌上,语调歉意“林林,上回酒吧是我爽约了,抱歉。”
周煜林不在意地笑笑“其实我也没在那儿待多久。”
那天他浑浑噩噩地回家,后来几天又连续高烧,都已经忘了这件事。
周煜林“对了哥,你那天找我,是要说什么事”
靳修臣“我之前给你发的短信,说靳修臣在骗你,看到了吗。”
周煜林顿了下“我还以为,是谁的恶作剧。”
他还给那个号码回过短信,对面却再也没了后文。拨号过去也是关机,太奇怪了,又因为生病就没精力去在意了。
靳修竹看了他一眼,神色复杂“那是我临时借别人手机给你发的。”
“我的手机,在靳修臣那里。”
周煜林张了张嘴“怎么会”
又后知后觉地想起什么,神色逐渐变得严肃,最后抿唇沉默了。
那天他收到短信后,去微信试探过靳修竹,如果靳修竹的手机在靳修臣那里
那在微信上说要跟他断交的人,其实是靳修臣
这样一来,事情就说得通了。
靳修竹脸色很不好看“父亲没了后,我那个弟弟就掌控了靳家,他想把我送进监狱,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关头收手了。”
“我还以为他放过我了,结果半年前我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伙人绑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深山老林里的疗养院。”
说得好听是疗养院,其实就是一个疯人院,里面全是精神病人。
要不是靳修竹的爱人凌数,恐怕他下半辈子,都只能被困在那个鬼地方。
这对向来高傲的靳修竹来说,简直是明晃晃的羞辱,以至于他现在说起这件事,都难掩咬牙切齿。
周煜林眉心蹙起,欲言又止好几次,终于艰难地说“哥,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但,这件事有没有可能是你误会了,也许绑你的人,不是臣哥。”
他怎么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爱人,会做出这样的事。
周煜林的世界,仿佛被颠倒了一样,只觉得荒谬。
靳修竹头疼地捏了捏眉心“林林,我知道你情感上,暂时不能接受,但绑我的人就是他,他就是个疯子。你得认清那个畜生的真面目。”
“我就是怕他拿走我的手机,又把我圈禁起来,会利用我的身份对你做什么,所以一找到时机,就想办法通知了你。”
沉默,死寂的沉默。
周煜林像是一尊雕像立在那里,很久后才终于动了下。
他像是想到什么,神色缓缓变了“哥,抱歉应该是我害了你。”
靳修竹“”
周煜林深吸一口气,捧着咖啡杯的双手逐渐收紧“我之前跟臣哥约定过,如果这场家族斗争,他赢了,你败了,我希望他能答应我,放过你”
当时靳修臣很不情愿,但还是应下了。
等靳家的斗争落下帷幕,靳修臣还专门给周煜林汇报过,让他微信联系一下靳修竹,看看靳修竹是否平安。
现在细细琢磨,恐怕那时,靳修竹的手机,就已经落到了靳修臣手里。
而在微信上跟他报平安的人,根本不是靳修竹,而是靳修臣。
所以,靳修臣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放过靳修竹。
而就是因为周煜林的求情,让靳修臣对靳修竹的厌恶和嫉恨更深,才做出那种事。
思路理清后,周煜林的手心冰凉一片。
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自己的爱人那么陌生。
更有一种被背刺和欺骗的感觉,让他难受至极。
办公室
凌数“这次的合作项目,我再让利5个点。”
靳修臣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闻言掀起眼皮,嘴角扯开一抹笑“这5个点,怕不是好拿吧。条件,说来听听,我看看过不过分。”
凌数眯起眼“要是过分呢。”
靳修臣指尖轻敲桌面“不答应。”
凌数“要是不过分呢。”
靳修臣放慢了嗓音“不答应。”
他敛了笑,神色淡淡的“既然你拿出5个点,说明你认为,你提出的那个条件,价值一定大于这5个点。”
“我这么恶毒的人,肯定要你下血本,直到你付出的代价,大于你提出的条件。”
“你得亏着回去啊。这样我才开心。”
凌数手臂上的青筋跳动一瞬,对这个人的恶劣,他早有心理准备,所以面色还算沉稳平和“那你开价吧。”
靳修臣单手撑着脑袋“你先说说你的条件,我也好奇,什么事儿能让你这么豁的出去。”
凌数喝了口水“不是大事儿。之前我们做交易,我给你城东那块地,你让我把靳修竹从疗养院领回去,附加条件是他3年不能迈出凌家的大门,不能跟外界有任何接触。”
“现在我想用5个点的利,换你同意,让他自由。”
靳修臣嗤笑一声“你脑子没问题吧”
谁都知道,凌数和靳修竹这俩人,是一对怨偶。
几年前,靳修竹看上了凌数,不顾他的意愿要跟他结婚,凌家为了家族利益,毫不犹豫地把凌数卖给了靳修竹。
婚后两人的日子,过得是相亲相爱。
今天靳修竹脸上一道伤,明天凌数脖子上一口牙印,看得人惊心动魄,一起进医院更是常有的事儿。
半年前凌数开条件,要赎回靳修竹,这已经让靳修臣很意外了。
当时他还以为,凌数专门来把靳修竹领回去,是恨到极致,要亲自动手折磨他。
靳修臣“你不会爱上我那个哥哥了吧。”
凌数眉头一拧,像是吃了苍蝇“别恶心我。”
“他不能出去,只能成天在家晃悠,我看着碍眼,烦得很。就当是给自己买清净。”
靳修臣哦了声,关他屁事,他只要能从这件事上得利就好。
靳修臣“8个点。不讲价。”
凌数眉头拧得更深了,正犹豫时,敲门声响了,随后门被推开,凌数的助理气喘吁吁地进来。
助理“老板,人跑了”
凌数不耐“谁跑了说清楚。”
助理看了眼靳修臣,吞吞吐吐“管家说靳、靳先生,跑了”
凌数一惊,下意识也看了眼靳修臣,立马起身“我去把他带回家。”
靳修臣倒是不怎么在意。
只要靳修竹不去周煜林眼前晃,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都关他屁事,那是凌数需要处理的事儿。
他正盘算着,怎么用看管不严这个小辫子,再敲诈凌数一笔,就听见助理接着说
“靳先生去见周煜林先生了”
哐当一声,靳修臣手里端着的咖啡杯坠到了地上,碎成了四分五裂。
靳修臣猛地站起身,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冲,全然没有刚才的淡定。
凌数和助理都看傻眼了,急匆匆追上去。
凌数终于能报刚才憋屈的仇了“你不是对周煜林不怎么在意吗,呵,我看你挺着急啊。”
叫他刚才看戏。
火烧到自己身上了吧。
靳修臣整个人戾气暴涨,暴躁地踢了一脚走廊上的垃圾桶
“他妈的姓凌的我告诉你,如果周煜林因为靳修竹,知道了不该他知道的事儿,你们都要给老子玩儿完”
凌数冷笑“哦,我好怕。”
狠话罢了。
凌家跟靳家,在商场上势均力敌,就算靳修臣要对凌家下死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就是凌数的底气。
本来应该着急的人,此刻反而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靳修臣也冷笑“那我告诉你一件事吧,给你也添添堵。”
“当年周煜林一直喜欢靳修竹,靳修竹对他也有意思。人家是两情相悦呢。”
凌数呼吸一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