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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远离男子从现在做起
    刘晓妻夫二人如何恩爱木锦之并不清楚,她逃避着柳梧渝那如芒在背的目光,逃也似的飞速回了家。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那个眼神好像自己是块墓碑,接受着生者的怀念。

    这个比喻不好,但是确实符合刚才的场景。

    他不是都已经放下了,已经成婚不说还怀着孕。

    这不会是要上演什么白月光回国后,舔狗女二忍痛割爱的剧情吧

    咦想想都恶寒,可别搞。

    也怪自己原身太有魅力。

    唉,之后还是离远一些的好。

    荣国再淡化女尊男卑的规定,这也终归处是在一个封建的女尊世界。

    自己一个独身女性还好,要是坏了人男子的名声,那他可是要被陈塘处置的。

    人命关天的事情,木锦之不敢在这件事情上赌任何一个人的人性,哪怕是被她在心里扣上好人印章的刘晓。

    离远离远,自己一个人身处异世本就不易,摆在面前的大坑一定要绕路。

    不只是柳梧渝,之后面对男子的时候也是,要比如今再小心一些,万不可以做出什么让别人觉得失礼的事情。

    身为女子可以被轻拿轻放,那对于被冤枉的男子来说,那就是天塌下来一般的灾难。

    木锦之叹了口气,这个世界的男子与自己上一世所在世界的女子有些相同,但也不怎么一样,不过都是大都不易。

    前世社会上说着男女平等,却又有很多挑起男女对立事端的家伙,不断的引战;还有一些因为嫉妒等心理,给无辜女子造黄谣的存在;还有的长辈说着生男生女都一样,却在医院不停的打探胎儿的性别,在手术室外听到是女孩的时候变了脸色

    有的时候其实觉得有些荒谬,可是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又觉得好像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

    上一世的对性别的宽容程度远比这个世界要大的太多,还依然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自己在这里之后更要万分注意。

    世间不公平的事情很多,有的时候能为自己和周围人少带来一点麻烦,自己就会就少一些事情。

    别的先不考虑,重点保护好自己,其次不给自己嫌麻烦,然后保证自己生存不成问题,最后自己可以达到美好、优质、快乐的生活。

    这个想法说难不简单,说简单更是一点都不简单。

    自己如今这段日子能勉强达到保证生存,保护好了自己,没给自己找麻烦的生活。

    至于想象中的美好唔,没钱;优质呃,没积分;快乐唉,不仅没有多少钱还没有多少积分了,最重要的是马上就要到冬天了,自己的屋子还有些一言难尽呢。

    唉

    已经不知道是今天的第几个叹息了。

    哎呀呀,李白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可是木锦之感觉自己现在这个处境都快堪比杜甫晚年了。

    如果穿越带金手指的人放到一起排名,就她现在这个样子,也是一个能在困难榜上有名的穷蛋了。

    自己也没有多懒惰摆烂啊,每天都很努力的好吧

    赚钱真难。

    一边赚钱一边赚积分更难。

    明天就上山,这次进山直奔深处,这山上周围也不能由着自己采摘,等到时候秋末了秋收之后,村民空出手来也会进山挖野菜、拾柴之类的。

    包括原身挖的捕猎陷阱也不在山周边,而是在山半山腰以上的位置。

    山脚下是大家默认的,都可以去采摘的位置。但是从半山腰往上,靠山村的村民们都不会进入。

    不仅仅是因为不会打猎,这山上有大虫死过人,这是木锦之刚来靠山村,因为不会种地决定打猎的时候,村长沉默良久告诉她的。

    无论是大虫还是死人的事实,都让靠山村的人对这座大山的深处望而却步,即使是在山腰下采摘野菜,挖蘑菇找野果什么的,也是三两人结伙相伴,万不敢独自一人在这山上行动。

    当初她选择当猎户的时候,不仅是村长和她的好人邻居刘晓,好多村民也是私下找到她都是劝了又劝。

    说让她万不可进入深山,深山有多危险,有大虫之类的话。

    原身那几天听的,睡觉的时候脑子里还在重复着。

    后来是她实在受不了,直接带着工具进了深山,蹲了三天,打了两只成年野猪一扛一坨的带了回来,之后大家也就消停了。

    毕竟两只成年的野猪,要是冬天的时候饿狠了从山上跑下来,足以毁了大半的村庄,甚至会产生死伤。

    对于靠山村的人来说死的野猪才算是肉,活的尤其是就活在村庄附近的,就是一个大害。

    这木锦之当了猎户,不仅可以打猎让大家吃到便宜而且不用走那么远才能买到的肉,还可以减少村庄附近山上隐藏着的伤害,这简直就是百利而无一害,一举多得的选。

    而且她一个人就能进入深山,安然无恙的带着两只成年野猪回来,这已经证实了她的能力,大家也都放下心来,一个个铆足了劲儿的夸奖。

    木锦之也不得不感慨原身的勇气和运气。

    其实她第一次进山的时候碰到了老虎。

    但是她见到之后,毫不犹豫直接爬上了旁边的那棵大树上,幸好那个老虎是吃饱了在散步,肚子都是鼓鼓的,只赏了原身一个眼神,并没搭理就走了。

    那个场景木锦之得到记忆的时候手心都捏了一把汗。

    那个嗜血的眼神,要是木锦之身处那个场景中,绝对做不到原身那么迅速的反应。

    那不愧是丛林之王,一只从小处于山林之中的野兽,凶狠探究中还带着一丝漫不经心和轻蔑的扫视,让木锦之即使是接受记忆时的与之对视,也感受到了压迫感。

    说句实话空间的书里说自己与原身本是一体的话,木锦之是有点尴尬的。

    人家那么厉害的人与自己这种能躺着不坐着、能躺着不趴着的人是同一个。

    啧,难不成是因为自己的精力、健康和运动值都给了原身

    上一世她一点不愿意运动,不仅仅是懒,更是身体上不适带来的深深的疲惫感。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