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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凭证的传递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规定

    一是根据各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其流程,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在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若遇有不合理的环节,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以修改,确保会计凭证传递程序的合理化、制度化和传递时间的节约。比如,制造企业入库单首先是由仓库有关人员在材料验收入库时填制一式若干联。其中一联仓库留作原始凭证,登记仓库材料保管账簿;一联由仓库传递到有关业务部门,如采购部门,使采购部门了解到该项采购业务所购进的材料已经入库,以便于其掌握库存材料的动向;一联由仓库传递到会计部门,使会计部门从价值方面掌握库存材料。会计部门据此记录材料的增加,进行会计核算。入库单还可以按其他途径传递。不论按何种途径传递,都应该保证它经过必要的环节,在每一环节停留必要的时间。

    (二)会计凭证的传递作用

    1.有利于完善经济责任制度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及记录,是由若干责任人共同负责、分工完成的,会计凭证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据,体现了经济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单位会计制度可以通过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度,使各项业务的处理顺利进行。

    2.有利于及时进行会计记录从经济业务的发生到账簿登记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使会计部门尽早了解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通过会计部门内部的凭证传递,及时记录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