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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第一条电报专线
    创办近代化电话、电报等通信服务事业,既是洋务自强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向西方学习先进科技的关键性的一步。然而,与修建铁路等科技事业一样,在封建顽固势力的阻碍下,它的发展显得步履艰难。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西方列强为了扩大对华侵略利权,一再提出在中国架设电线、铺设铁道、行驶轮船等要求。但在当时,无论是与外国人接触较少的边远省区督抚,还是同外国人打交道较多的李鸿章、崇厚等人,都众口一词地表示反对架设电线、修造铁路。1870年,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改换手法,先从沿海入手来攫取中国对外电讯权力。是年,丹麦大北电报公司买通日本政府,从海参崴向东,将海底电线延伸到长崎、横滨等地,最终目的就是将电线展伸到中国海岸。随后,它们拼凑了一个“大北中日电报公司”,开始在香港至上海、上海至长崎、长崎至海参崴间架设海底电线。与此同时,英同东方电报公司从英国铺设海底电线到印度之后,另外成立了一个“大东电报公司”,准备从印度南境展延水线,经槟榔屿、新加坡和西贡,直达香港。

    两年后,英国驻上海领事阿喳哩向上海道提出从上海到苏州,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再由南京到北京架设电线的要求,清政府对此持基本拒绝的态度。

    中国人主动认识到电信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则是在边疆危机和对外交涉的逐渐频繁过程中形成的。1874年3月下旬,日本侵略军3000余人侵入中国台湾,清政府谕令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率领兵船前往增援。沈在实践中认识到电信对于传递军情的极端重要性,逐渐由原来的怀疑态度转变到积极主张兴办。他在这年4月底给朝廷的奏折中,陈述了电报对于台湾防务的重要,主张从福州经厦门到台湾架设电线。鉴于台湾及沿海各地防务的需要,清政府于这年6月颁旨允准沈葆桢的请求。因沈不久离开福州前往台湾,电线架设之事则由福州将军文煜和闽浙总督李鹤年主持。

    丹麦大北电报公司于1874年6月上旬获得铺设由福州到罗星塔间电线的允许,一个月即告完成。8月,文煜等人又同意大北电报公司铺设由福州至厦门间的电线,具体条件是同柱架设两条电线,一条由该公司经营,另一条由福州官府专用。大北电报公司同意了这个要求,即行开始修建。但因俄公使向清政府交涉,要求履行俄人有在中国首先架设电线的承诺,文煜等人只好遵循总理衙门答复俄使的基本原则,本着此项电线均由中国官府为之经理,一切费用也由中国官府承担,并未允准外国人举办的原则,与大北电报公司交涉,将所有已建电线均收购为己有。经过艰苦的谈判,才于1875年8月间由郭嵩焘同大北电报公司议定,福州马尾间电线按照原价卖归中国,福州厦门间电线仍由大北公司承造,竣工后由中国验收管理,由中国付给工料费等。

    但是,因李鹤年等人缺乏自营电线的决心,更因顽固守旧势力的反对,此项工作长期处于停顿状态。恰好此时沈葆桢调任两江总督,福建巡抚王凯泰病故,于是清廷让丁日昌于是年9月继任福州船政大臣,12月兼任福建巡抚。这样,由中国人自办电线的重任落到了丁日昌的肩上。

    丁日昌上任伊始,即将兴办电线一事作为其政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对待。当时摆在丁日昌面前是两种选择:一是任其继续延期,但因有合同在先,每年须付给大北电报公司滞纳金7000余元;二是按照合同开工,但因守旧官吏煽动百姓阻挠,有可能误伤外国人而带来诸多麻烦。通过反复权衡,丁日昌决定将大北电报公司电线设备全部购买过来,然后选择聪颖艺童,聘请外国教师教习,将外文全部改为汉字,计划在一年半时间后做到不受洋人限制,全由中国人自办。

    这个方案在得到文煜、李鹤年的赞同后,丁日昌开始与大北电报公司进行新的谈判。1876年2月,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新任驻华总办哈伦也抵达福州后,即向丁日昌表示,如果仍不按照合同办理,就要赴京向总理衙门提出严重交涉,态度比较强硬。丁日昌镇定自若,对哈伦也的言词予以反驳。经过针锋相对的辩论,哈伦也同意让步,即中国可以将电线购回自办,但必须聘请大北电报公司的二位洋匠来教习中国艺童,等到一定时机再由中国人照原定的福州至厦门的线路进行兴办。丁日昌表示洋教习可以聘请,但对于电线是否架设,究竟架设何处的问题,大北电报公司无权过问,只能由中国做主。至此,喊了多年的电线兴办之事终于在丁日昌的力争之下有了一个初步开端,即福州至马尾间的短途电线从外国人手中收回自办。

    然而,兴办电报、电话之事毕竟为中国人前所未闻,故原计划兴办的福州至厦门间长达500多里的电线,因保守势力的阻挠和经费紧绌,进展异常缓慢。但丁日昌是位事业心很强的官员,决心冲破阻力艰难迈步向前。正当他于是年年底赴台湾筹办防务之时,还将兴办电线列入台湾建设的规划之中,福建所办之电报学堂则于期开办。尽管在不久以后,丁日昌因病回籍休养,未能将兴办电线之事进行到底,但其开创之功是应当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