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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仕途顺畅,执掌江西
    当清军在南京溃败的消息传来之后,江西也笼罩在一片阴沉的气氛当中。新巡抚毓科、署理布政使李桓也劝告沈回来,特别是毓科,想要沈负责浙赣走廊,即使这意味着将别人调开。鉴于沈葆桢过去和这个地区的关系,这是个稳妥的想法。曾国藩显然考虑,如果沈回到广信,就算是短暂的,也可以帮助李元度,因为曾认为李难于驾驭他的下属。然而,沈决心仍留在家乡服侍双亲。到了6月21日,曾国藩和胡林翼分别请求清廷下诏令要沈回来。胡提议让沈担任省的布政使(从二品)或按察使(正三品),尽管他只当过两年的道台(正四品)。胡向曾表示,鉴于沈过去在江西工作,由他担任江西布政司最合适。也许清廷觉得胡的建议会给沈的官阶跃升过大,因而赞成曾的意见,命令沈回到广信。沈再一次婉辞,不过,他表示如果他能够每年一次回乡看望双亲,他愿意投效朝廷,做曾的私人助手(幕友)。其他高级官员也希望沈重新为朝廷效劳。比如,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权势急骤增长的大学士文祥即推荐沈担任“实职”。工部侍郎宋晋像是在附和胡林翼的建议,也推荐沈担任江西省的布政使。1861年年末,在初次试图请沈出来工作之后的第18个月,朝廷指示沈到曾营“听候录用”。同时指示曾国藩考察江苏、浙江现任巡抚的能力。虽然朝廷的意图未必会让沈担任这两省的巡抚,但是,朝廷越来越渴望找到能干的人,给予沈这样的官职并非完全不在考虑之列。曾认为李鸿章是更有天赋的军事首领,更喜欢让李来担任江苏的职务。1862年1月17日,沈往曾营途经安徽南部,朝廷任命他为江西巡抚(从二品)。这时他41岁。

    这样,沈葆桢担任知府和道台总共不到4年时间,又经过两年半休假,便跃上了巡抚的高位。如果他升任巡抚之前先担任江西省的按察使或布政使,则和当时的惯例更相符。他的飞速提升是不是曾国藩支持的结果?1856年他在曾之下干过短暂的时间,这无疑对其升迁有所帮助,至少曾及其同僚们对沈有过直接的了解。1860年五六月间紧急会议的关键人物几乎都是曾的幕友。然而,文祥、宋晋、胡林翼这些人和沈毫无联系或极少联系,但都推荐他担任高级职务。这三人中,只有胡林翼和沈有些间接关系——胡在贵州任知府时,林则徐在当总督。实际上,沈迅速晋升,庇护人的作用较小,更重要的是他本人的才能和声誉,加上形势的迫切需要。他的才能已经得到证实,声誉主要来自传奇式地保卫广信。不论何种原因,凡是在他的提升中助了一臂之力的人都对他有很高的期待,曾国藩无法如此,因为曾和江西的官员曾经有过种种摩擦。

    按曾的方案,江西是对太平军作战的前线。作为军需供应的主要来源地,它的安全和高效率的内部行政分不开。为了满足他的需要,新任巡抚必须赢得省里官员和士绅的效忠,要使他们相信,他们的利益与完成对曾的义务(简而言之,也就是对皇帝的义务)相一致。沈一到任,马上就认识到他的主要任务,他发誓尽最大努力为皇帝服务,并且遵守忠孝的原则。

    但是,在儒家思想中,忠孝原则在观念上是一致的。事实上包含着大跨度的互相矛盾的忠。忠于公共福利和仁政之类崇高原则,忠于皇帝、其他掌权者以至士绅阶级这类政治势力,两者往往不容易调和。1854年,沈已经为了保卫普通大众的福利而反对通货膨胀政策。其后作为道台,他因曾国藩的利益和江西省之间的冲突而处于为难境地。

    广义上说,一省巡抚的基本职责是:监督官员、维护法律公正、征税、增进公共福利、消除罪恶和腐败行为,此外按儒家的说法,还要安抚百姓。如此艰巨的任务,不可能由巡抚和他的班子去承担。地方官员,特别是知县,才是实际上处理民众事务的人。然而,沈葆桢深信,一个有能力的巡抚应当诱导好的政府深入地方一层,能够运用他的立法权力来加强个人力量。在这个意义上,巡抚应当将全省的福利担当起来。

    巡抚对其下属的权力是相当大的。他手下的最高官员——布政使和臬司,都由他亲自定期进行考核。他一方面依靠其他官员对官僚机构中的低级人员的情况作出判断,同时巡视省内各地以获得直接的信息,随后进行赏罚。再者,他对某些范围内的官职可以提出候选人。虽然如此,所有人事变动还是必须听命于中央政府,而且绝不是例行公事,任何背离既定规矩或惯例的事将受到责问。对于巡抚,如同所有官员一样,都将会被视为严重越轨而受到弹劾。

    在理论上,政府的终极目标在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农业、增进道德水平。实际上,正如沈所理解的,一个巡抚关心人民经济状况和要求公平正义,可能和提高政府财政收入的要求相冲突。这不仅是财政问题,因为他执行政府方针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人民的忠心和支持。

    提高公共道德是一项无形的也是难以完成的任务。传统的办法是坚持政府的正统性和提倡儒家学说,尤其是在学者——士绅阶层,使他们能成为榜样。官员的严正,包括巡抚本身,被认为有同样的效果。沈声称,假如目的和手段都反映了我们所设想的儒家理想,两者就将对更有秩序的社会和更少腐化的官僚政治起到一定的作用。

    如果劝说的力量和司法程序失效,那么,巡抚可以动用武力。可供他调遣的有省里的绿营,其基本任务是作为一支保安队。如果骚乱扩大,他就得求助于巡抚卫队(府标),其人数在1000~2000人。在江西,巡抚的军事责任更大,因为他也是军事总指挥。虽然在他指挥之下的部队数量远远小于大多数邻省,要镇压大规模的起义只得依靠外来武力的帮助。

    1860年以来,长江和内地开始对外国旅行者和船只开放,江西巡抚也要处理外国事务。

    省一级的行政事务常常由于巡抚和总督之间的关系而复杂化。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个官员大体上同级,但江西巡抚在某种程度上隶属于两江总督,所以遇到重大事项,总督的认可必不可少。总督所在地南京和江西省会南昌遥遥相隔,巡抚因此有少量的自主权。然而,19世纪60年代初期,曾国藩拥有大权,他的大本营位于附近的安徽南部,这大大增加了他干预江西事务的能力。因此我们研究沈的巡抚之职,也要专注于他和他的庇护者之间的潜在敌对关系,以及他们对有限资源的争执。

    尽管清王朝的统治者们忙于军务,沈仍然强调省级政府应把民政放在首位。在某种意义上,他的态度可以看作是对严峻现实的合理态度。当曾国藩、左宗棠的部队逐渐向南京推进,他这个省的防卫本已不足,现在变得更加薄弱。然而江西财政本已窘迫,现在还得承担支持曾、左的繁重任务,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任何有意义的军事集结的可能。沈的解决办法是提高政府运作质量。他认为,如果审慎地挑选地方官,老百姓的苦难就会减轻,这样,至少省里就有可能重建军事力量,增加财政资源用于军事目的。目前,江西只能在不增加开支的情况下勉强使现有军事力量有所增强——途径是慎重选择军事人员,训练军事首领。

    沈葆桢不仅想到了权宜之计,他还深信民政极其重要。这件大事久久盘踞在他的心中,于是在1863年出版了《居官圭臬》(给在位者的箴言)一书。书中,他强调服务的第一要义:“为官一日,要行一日好事。”和士绅以及普通人相比,“官肯着意一分,民受十分之惠”。要服务得好,一个官员必须不腐化,要勤勉,决策和用人之时要十分谨慎,又要自我警醒:“做官常知不能尽其职。”在这本书中和别的地方,沈重申传统名言,知府和知县都是儒家官僚政治轮子上的嵌齿,“父母官”所处的地位能做很多好事,也能极大地伤害人民。

    沈葆桢进一步声称:“当内政失常,天下大乱之时,一个好知府比一个好将军更有价值,因为知府的仁政可以将坏事消灭在萌芽状态,而军事力量只能对付普遍不满所引发的病症。”这是很好的想法,但是形势往往不允许政府采取这种做法。尽管1862年以来清朝的命运有所改善,但是江西仍然时常受到种种威胁。不久沈就发现,他的时间太少,而面临的任务却很艰巨。

    沈葆桢对省级政府的看法是:所有机构都重要,各有特定职能。他忠实于儒家信仰,强调挑选人才的重要性。但是,作为一个富有地方行政经验的人,他又相信外放官员的时候,他们的才干和职位一定要相称。和他对行政的看法相一致,他认为挑选地方官员时这一点特别重要,因为只有有德行的官员才能给人民带来太平。他在担任江西巡抚的几个月内,不顾吏部的反对,将吉安和南康的知府互调,理由是出于他们各自能力的考虑。吉安知府有理解力,谨慎,尽责,但是无力应付玩忽职守的官员以及世仇、械斗、抗税、把持衙门的讼棍。吉安名声不佳,即使在最好的年代里也是难治理的府。相比之下,南康知府真诚、廉洁、聪明、果断,是全省最卓越的知府,让他管理一个小而简单的府,则大材小用了。从儒家德行来说,两人差别不大,然而他们的能力有很大差距,沈坚信互换职务将产生有益后果,故他未经北京批准就径自施行。当地记载表明,在沈实施这一措施后,吉安情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当然,儒家教条主义者主张德和才是同义语。沈是务实的,而非正统的,他显然看出了两者的区别,并据以实行人事调动体现出来。但是,类似的行政措施所应用的范围有限,正如他所认识到的,巡抚的主要任务还是在于解决吏治不修的问题。

    长期战争带来地方政府行政能力的退化。朝廷对地方官员的监督松懈了,许多玩忽职守和怯懦导致的事件没有引起重视。加之政府需要卖官鬻爵以征集军费,许多不能胜任工作的人进入了政府机构,甚至有些人连办理最简单的公文都有困难。于是,冒着妨碍政府征集经费的危险,沈清除了这样的人。1863年年初,当第一次对下属进行年度评价时,他辞退了6名不称职的官员。一位监察官注意到,沈是善于运用此类措施以保证政府廉洁的少数几个人之一。

    政府腐化是个长期痼疾,特别是18世纪末期以来更是如此。官吏贪婪,士绅暴虐,两者还可能勾结在一起。就江西而言,这些问题虽然还不是特别严重。但是,平时就已存在的官吏行为不端,因处于战争状态而加剧。大量钱财物资因战争需要被征集到政府,许多人经不起诱惑,将财物塞进了自己腰包。举个例子,一个知县侵吞了士绅捐献的3000两白银中的2000两。当被发觉时,他谎称这笔钱已送到左宗棠军中。沈葆桢坚决处理了这个案件。他说:“以肃功令,而儆贪婪。”这个知县被撤职,而且永不叙用。沈对贪婪的下属也严加惩办。

    据说,在巡抚任内,沈查出很多行为不端的官员,他们都一一受到了严厉地处罚。曾国藩有一次说到:“沈)心地谦,而手段辣;将来事业当不减于其舅(林则徐)。”江西布政使李桓对沈担任巡抚时的工作作了高度评价,而对他任职初期对待失职官员急而严则有所批评。依李所见,沈往往轻信公众的怨言,未经详细调查就对官员进行处罚。由于李的忠告,后来沈对此类事情变得较为慎重。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沈严肃纪律的做法,既是曾国藩最初对他赞赏的理由,却也成为以后两人激烈争吵的原因。在他们交往的头几年,曾极其钦佩沈对人事问题的判断,几度邀请他来批评自己的属员。然而任职两年后,沈因曾任用被自己辞退的人而表示不满。正如御史华祝三解释的,沈掌管一省,必须坚持高标准对待属员,而曾正在指挥一场大战,不得不使用每个有才能的人,虽然其中有些人不够正派。但曾对此并非未有察觉。1859年,在他和沈发生争吵的前4年,他曾经申辩说,在处理民政和军务中,不得不应用不同的标准。但这时,他在江西的影响如此依赖他所安插在那里的人,所以他采取较为纵容的态度与沈严格遵守纪律的要求发生了冲突。

    总体上,沈葆桢并不喜欢吵架。他能尊重他人,与人合作共事,毫不犹豫地表扬有成绩的人。我们还会看到,如果没有李桓的干练和大力协助,沈的许多财政措施就无法施行。沈辞退了原先由曾推荐的人,这不能视为权力斗争,因为沈十分注意在与上级官员的争论中不将下级官员作为替罪羊。一个负责的人不应取悦每个人,那样会失去公平和正义。我们所得到的资料表明,沈在赏罚上从不曲徇人情。

    虽然沈在严明纪律时从不迟疑,但他也没有放弃儒家关于劝说作用的信念。他通过树立个人榜样,努力促进政府工作的改善。据说,他在任期满时带走的个人物品和来时一样。他竭尽全力避免裙带关系。他的好友,也是他儿子的岳父李元度曾推荐一个亲戚给他,他以一笔钱相赠,送走了这位先生。

    这时官员士绅们敦促沈招募更多的雇佣兵(勇)。他们的要求为御史华祝三所响应。他建议组建一支数千人的部队,经费靠江西对曾国藩的资助来解决。沈驳回了这一想法。他企图用别的方法来充实绿营。他强调,绿营是朝廷的正规军,不管有用无用,都必须支持。他的新方案是淘汰老弱,留下的人略增报酬,在省城由两名总兵加以分组,轮番训练。准备好了之后,由江西自己的指挥官率领,协助安徽、浙江的湘军作战。这样,他们可以得到作战经验,不必担心在湖南人手中受到虐待。沈希望这一计划只须增加少量费用就能改善江西防务,同时可以减轻曾国藩的责任,而又不必削减曾的军费。

    但是他已经没有时间来实现这个计划了。1862年10月,曾反复警告沈,安徽南部形势严峻,叛军可能进犯江西北部。到了1863年六七月间,曾的援兵还未到来,沈害怕1861年李秀成造成的破坏再次发生,便迅速征集了6000名雇佣兵。这时叛军到江西已近三个月,洗劫了鄱阳湖以东地区。幸亏开始时有新“勇”的机动单位和曾国藩的部队(刘典部下),又有曾自己的增援,八月间局面得以控制。这次危机之后,沈下了决心,江西省不能再如此脆弱。因此,他从曾处留下一万人。原先,曾承担这些部队的供应,作为他保卫江西的一部分责任。可是这时曾的资源减少,尽管他知道江西财政困难,他仍将这一笔费用让江西负担。这样,江西军费剧升了30%(即每月增加6万两)。

    虽然这时江西省的防务得到加强,但大部分军队却集中在东北角,其他地区的防卫依旧很薄弱,1863年年初,省会南昌只有1000士兵,作为最后一搏,沈命令每个人都招募一人,并加以训练,这样使城防兵力翻了一番,尽管他也知道如此拼凑在一起的部队是不大靠得住的。他尽了最大努力,仍不能使江西安全。1864年年初,在江苏、浙江被打败了的叛军越过边界进犯江西,江西只好靠曾国藩派遣的鲍超和杨岳斌手下的两万人来抵抗。

    各种防卫措施以及对外来武装的供需供应,使江西省的财政大为紧张。像国内其他地方一样,江西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在理想情况下,作为省里最大收入来源的土地税和人头税,每年可征收1958437两。其次是田赋,可得922860担。商业税主要有两类:一是常税(“正常的”关税),货物从长江边的九江和南端的赣州两地进出江西,分别为539281两和84471两:二是杂税,即店铺、出售牲畜、酒、造船、皮革工业的税,全年合计91623两。太平天国起义期间,正如预计的那样,各类收入急剧下降,但是由于两个新课目的创设而使收入有所增加。这两个新的课税项目是厘金和1863年开始的通商口岸——九江的关税。1860-1864年,江西省的收入大约为1690.3万两。

    对曾的资助一步步减少,必然导致曾和沈的剧烈争吵。自从曾插手江西事务,他总是跟当地不友好的士绅和行政官员发生争执。他在政府中安插亲信,经常提出增加经费的需求,导致人们对他的厌恶感不断加剧。但最重要的是,江西对曾的军队所作的财政承诺无法兑现,事态恶化到顶点。这些问题的根源,虽产生于沈担任巡抚之前,但问题在于沈能否改善这种状况,避免和曾的关系破裂。

    在1860年中期,曾的最初计划是,江西每月交给他14万两厘金。在50个月的时间内,即1860年6月至1864年8月,应当给他700万两。1862年,江西省未受叛军骚扰,他期望厘金收入至少翻一番,但这根本没有实现。事实上,一开始交来的就达不到目标,有时短少不止一半。在50个月内,江西勉强交给他厘金615万两,平均每月12.3万两。较之他的最初计划,这一数字少了12%,这与他要求迅速增加收入的期望有着很大的差距。

    与之相比,彭玉麟和刘于浔的水师每月应从江西得到厘金2万两,也就是在同样的50个月期间共100万两,他们似乎全数收足。真正激怒了曾的是,拨给左宗棠的三个厘金站收入迅速增长。虽未见到其数字,而左的报告称:“江西抚臣于臣军饷事最肯关心,解款拨项未经截算。”左宗棠获得这一优待的原因不难找到。彭和刘的水师对江西防务有直接的重要性。而且,刘是著名的江西士绅首领。与之相似,左的部队对于保卫江西浙江走廊有决定意义,而广信则是这一地区至关重要的部分。不久,曾即对江西布政使李桓和他管理的江西厘金局表示不满。1862年11月,他请求朝廷下令调查。

    1860年8月,江西厘金短少已经十分明显,曾得到朝廷准许,开始取用江西漕折银达每月5万两。从1860年9月至1862年1月,这笔钱按期送到,其后减为一月4万两。1862年10月,因叛军威胁江西,这一款项停付。除了厘金之外,1861-1864年,大约有白银132万两交付给曾,其中76万两来自漕折,其余取自督粮道的库房(道库)。

    应该为沈说句公道话。我们应当注意到,他已经尽可能长久地顶住了建立江西武装的压力。当需要额外军事经费时,他首先考虑收回的是输送给北京的,而不是答应给曾的粮饷。扣留曾的经费是最后一着:曾的军队已经远离江西,所以谈不上防卫江西。在这一点上,过去为曾辛勤效力的李桓,这时也赞成在安排军费时要有所先后,意即江西安全要放在优先地位。江西官绅为此兴高采烈,但曾则大动肝火。

    厘金收入减少,漕折银撤销,曾的亏空激增。他的部队只拿到40%的薪饷,比过去少了20%,而且拖欠了8~15个月。据曾所称,在他的9年战斗生涯中第一次出现开小差,原因在于没有足够的薪饷。因此,1863年6月,他转向九江关税,要求其每月发给3万两白银,但是只拿到一次15000两。下个月曾派部队保卫江西东北,将其费用转到江西,沈得到皇帝准许扣下了这笔钱。然而,根据曾的幕友赵烈文说,沈阻止给钱是因为第一次付款时未经他同意,故对曾产生了忿恨。赵断言,沈不明智地听信了那些自私的僚属们的意见。不论情况如何,曾觉得沈应当归还这15000两白银。看来九江海关是遇到了真正的财政困难,因为不久他们就无法给李泰国—阿思本舰队提供经费了。

    对曾来说,情况非常令人不满。1864年年初,事态终于到了紧要关头——江西受到来自江苏、浙江入侵叛军的威胁,沈留下全部厘金用于省内。照理他应和曾商量,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或许这是对曾早些时候的单方面行动进行的报复,但这样使事态发展得更糟。曾感到非常愤慨,他严厉地提醒沈:

    臣忝督两江,又绾兵符,凡江西土地所出之财,臣皆得奏明提用。……何况厘金奏定之款,尤为分内应筹之饷,不得目为协饷,更不得称为隔省代谋。如江西以臣为代谋之客,则何处是臣应筹饷之地?他责备沈,作为一个官员是对上司无礼,作为同僚和他的被庇护人,则又全无体恤之心。

    曾、沈在人事政策上的长期不和使事情变得更糟。我们记得,早些时候曾将他的亲信安插在江西厘金局。他们和省里官员们一起工作,牵连在政治活动之中,但沈无法忍受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其中有些人被沈处分和辞退,事后曾又重新任用。在已经非常紧张的曾沈关系中,这又是一个刺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