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匆匆,弹指之间,缥缈山又迎来了一年冬天。
山顶的石洞中,少女将头发挽起,梳成漂亮的盘发,露出纤细的脖颈。
白漓照着铜镜,耐心的将衣襟抚平,双手轻轻抚摸自己的头发和眼睛,一头银丝就变成了黑发,冰蓝色的瞳仁瞬间成了黑色。
白漓仔细打量自己的装扮,看哪里不像一个真正的“人”。
想要在人世间行走,不露出一点妖怪的痕迹,她要学习适应的东西还有很多。
不可以呲牙,不可以从喉咙发出威胁的低吼,更不可以动不动就伸出长爪。
白漓皱了皱与父亲相似的长眉,低头看了眼脚,圆润的脚趾蜷缩了一下。
她又忘记穿鞋了。
常年赤脚在地上走,她没有穿鞋的概念,最近才试着每日套上那软软的布鞋。
走路滑滑的,一点都不踏实。
白漓从椅子上站起,学着姑娘家的步伐,走着均匀的小碎步。
时刻忍住想要四脚着地的冲动,腿一打弯,白漓就羞恼的嘀咕一句。
墙上挂着一串鱼鳞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细细的碎光。项链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两颗长长的獠牙。
獠牙被擦拭的非常干净,白漓有空时,就会将它拿下来擦一擦。
野猪生前臭烘烘的,这两根獠牙却一点臭味都没有。
雪花初降的那一天,白漓在洞门口发现了一只蜷缩成球的小东西。
白漓看了一眼,并没有理会它,穿着布鞋向林中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来正常女孩子家是要撑伞挡雪的。
匆匆撑开油纸伞,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雪打湿了一半。
她要去林子里寻觅些吃的。
自从吃了那头野猪之后,白漓的进食习惯发生了一些改变。她不再执着于吃肉了,尤其是野猪肉,她再也不想吃。
去冰河之中抓了几条鱼,用草绳串好,回程的路上再捉两只山鸡,采一把野果。
白漓往回走,离洞口还有些距离的时候,她发现那只小东西醒了,瑟瑟发抖的站在雪地里,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向外凸。
白漓没见过这种狗,在树林里,这种瘦骨嶙峋的小东西是活不下去的。
走到洞口,白漓放下吃的,抖了抖油纸伞上面的雪。炙热的妖气在身体表面游走一圈,衣服就被熏干了。
升起一缕缕白气。
白漓无视狗,拿起吃的走进洞里。
那条狗说来也怪,就在洞口趴着,不叫不嚷,大眼睛滴溜溜的望着白漓的方向。
白漓就当没看见,自顾自的将食物烤熟。
她不熟练的拿出筷子,非常别扭的进食。
吃到最后终于没了耐性,将筷子一丢,动物的骨头一股脑的塞进嘴里,嘎嘣嘎嘣嚼了。
她无意间向洞口看了一眼,那只小狗安静的看着她,神情让她非常熟悉。
白漓放慢咀嚼的速度,从嘴里掏出一截还没咬碎的骨头,扔给了洞口的狗。
吉娃娃眼睛一亮,扑了上去,双脚抱住骨头,慢慢的啃咬。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白漓已经习惯了,总是会有莫名其妙的动物缠上她。
比如说大红鱼,野猪,还有这条瘦的过头的狗。
白漓刚开始以为他是只幼崽,但等这条狗在洞口趴了半年,还是这幅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这条狗就是这个模样。
狗很安静,也很会卖可怜。
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她瞧,嗓子里挤出细细的呜咽。
白漓化作兽型趴在洞里乘凉,听到他的呜咽声,就晃了晃尾巴,像逗幼崽一般。
狗立刻就不叫了,并胆大的爬了进来,趴在她蓬松的大尾巴旁边。
白漓支起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就听之任之了。
狗太小了,比她巴掌大了那么一点点,她要是用足力气一拍,这只狗就得上西天。
狗虽然小,但食量并不少。
除了白漓给他的残羹剩饭,他自己也会寻觅吃的,小虫子,刚死不久的动物,总能想办法把自己弄饱了。
白漓到河边洗澡的时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对于白色巨兽来说,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没顶了
但是狗天生会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围着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连白漓去小解,他也会跟过去,再被白漓给吼回来。
白漓在山洞里看书的时候,吉娃娃就会一点一点的蹭进来,窝在白漓的脚边就不动了。
白漓全当没看到,等低头去看的时候,吉娃娃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捡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给吉娃娃用动物皮毛做了一个窝。小家伙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浑身发抖。
白漓见过他打喷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气在打喷嚏,还摔了个大跟头。
到了冬天,白漓将她做好的窝放在了洞内,离她的床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会顺杆爬,他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洞内,在新窝躺了一会之后,就开始探索洞内的天地。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趁白漓不注意才敢偷偷进洞,如今白漓允许他搬进来,他喜不自胜的开始在洞内跑来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条公狗,有自己的领地意识。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让他情不自禁的翘起了一条腿,刚想在洞壁上撒尿来宣示主权,就听白漓低声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骟了。”
骟,又名阉。
吉娃娃后背一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细腿“唰”的放下来,加紧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开始更加频繁的出入人类所居住的城镇。
厚厚的毛皮斗篷里,吉娃娃乖巧的窝在她的怀中。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见白漓未生气,吉娃娃摇了摇尾巴,扭头看向洞外。
白漓顺着他的视线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飞舞的点点莹白色。
吉娃娃很喜欢雪。
也许是因为白漓在冬天捡到的他,他便像雏鸟一般,喜欢上了这寒风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着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脑壳蹭了蹭白漓的下颌,见白漓不反对,便蹬鼻子上脸,伸出小舌头舔她的脸蛋。
白漓低头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脑袋。
她呼出一口气,白花花的气体向外飘,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许多年,就连白漓也记不得具体的年数。
可以确定的是,每一次的离别都让白漓学会了很重要的东西。
曾经无风自摇的青草教会了白漓什么叫怜悯。
一蹦半尺高的大红鱼教会了白漓如何温柔的对待生命。
没皮没脸的野猪让她知道了什么是奋不顾己。
吉娃娃闭眼的时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发簪,穿好繁琐的衣裳,撑着油伞,小步踏出了阴凉的山洞。
包裹里有闪着碎光的鱼鳞,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块旧狗窝的碎片。
所谓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间走一遭。
从蚊蝇鼠卵到花草鱼虫,再到飞禽走兽。
最后一世,才会托生成百灵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飘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却所有的执念。
可他错了。
每经历一世,他就变得越加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着白漓下山远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么了。
原地一闪,金光消失了踪影。
白漓若有所觉的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
一年之后,京城某富贵人家。
媒婆用红布裹着白胖胖的婴儿,贺喜道“岁老爷恭喜,是个公子哥”
岁老爷激动的打量自己的小儿子,道“这小子怎么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时嘹亮的叫了几声,便再也不闹了”
岁老爷人逢喜事,眉开眼笑的接过酣睡的小儿子,连道“好赏”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岁家大摆宴席三天三夜。
岁老爷唯愿幺子岁岁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岁悠。
作者有话要说到齐了,开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