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一片青天,心中一个信念,不是年少无知,只是不惧挑战……”
酒宴进行到很晚。
散席后,任以诚独自一人哼着歌儿,悠哉悠哉的回了家。
院子里。
楚楚正坐在石凳上,望着月亮怔怔出神,直到任以诚推开家门的时候,方才回过神来。
“有心情唱歌,喝美了?”
“还好,无非就是听八贤王讲那些官场哲理,反正挺无聊的。
顺便,他还想我拉拢我入朝为官,不过被我给拒绝了。”
任以诚一边说着,一边坐到了楚楚的对面。
“为什么?能得到八贤王的赏识,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楚楚闻言,俏目圆睁,神情惊讶万分。
“不为什么。”
任以诚洒然道:“就是不想受那份儿束缚,在官场上天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哪有现在这样来的舒坦。”
楚楚秀眉一挑,点头道:“也对,以你的性格,万一哪天被搞的不耐烦了,非一刀把崇德殿给拆了不可。”
任以诚打了个响指,哈哈一笑,道:“没错,知我者,楚楚也!”
说完,他又问道:“对了,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没什么,突然有点儿睡不着。”
楚楚忽地神情一黯,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有些低沉起来。
任以诚眉角一扬,问道:“睡不着?想家了吧?”
楚楚没说话,只是诧异的看着任以诚。
显然,被他猜对了。
任以诚指了指天上的月亮,微笑道:“再过些日子就是中秋了,这很难猜吗?”
提到“家”这个字,楚楚的情绪明显变得更加低落。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这些年来,我一直跟我爹隐居山野,相依为命。
从小到大,爹都对我管教的很严格,稍微做得不好,他就骂我,所以,我总觉得他不疼我。”
任以诚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别傻了,他是你爹,不疼你疼谁,骂你就是因为他关心你。
只是身为一个男人,他无法像女人那样,用比较细腻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已,做父亲的不都是这样吗?”
“真的吗?”
楚楚闻言一怔,似是陷入了回忆当中,沉默了良久之后,方才继续开口。
“也许你说得对,要是能早点儿认识你就好了,前些日子,爹强迫我做一件不愿意的事情,我就跟他大吵了一架跑了出来。”
“我猜,他应该是要让你跟一个不喜欢的人成亲,对不对?”任以诚明知故问道。
“这你也能猜出来?”
楚楚瞪着一双黑宝石般晶莹剔透的眸子,满是不可思议的看着任以诚。
任以诚调笑道:“这种桥段在戏文里都快唱烂了好吧,一两银子能听好几十段。”
“讨厌!”
楚楚忍不住抬手在任以诚的手臂上,狠狠地锤了一下,并赏了他一记大大的白眼。
“唉!我爹是中秋节的生日,以往每年我都会陪他一起赏月,但是今年……”
任以诚温声劝道:“干嘛搞得这么伤感,你们只是吵个架而已,你回去给他道个歉不就好了。
之后,他若是还想逼你嫁人的话,大不了你再跑出来就是了,这里的房间永远都给你留着。”
听到最后一句话,楚楚不禁有些感动,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笑容。
“多谢你了!”
“头一回听你这么温柔的跟我说话,嗯——舒坦!”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本姑娘很野蛮喽?混蛋,去死吧你!”
“嘘!小声点儿,别把她们吵醒了……”
。。。。。。。。。
翌日。
天晴气爽,云高万里。
明面上,高丽使团的案子已经彻底结束。
闲极无聊的楚楚,便已放松心情为由,约了众人出去郊游。
她依旧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仿佛昨晚那个想家的伤感少女根本不是她。
郊游的地方,还是在百鬼竹林边上的那片湖泊。
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任以诚左边是倪琼,右边是楚楚,双美相伴,活脱脱一副纨绔大少的做派。
在他们的身后,沈良和小艾并肩而行,包拯则独自一人走在最后,一脸沉思之状。
到了湖边后,众人开始准备吃的东西。
任以诚提着两只在路上顺手打得山鸡,到水边开始清理起来。
拔毛,去内脏,清洗,抹佐料,一气呵成。
“怎么,连厨艺你也懂?”
楚楚发现自己实在是有些捉摸不透眼前之人,对方总是能让自己感到各种惊讶。
“为什么不呢?对于我来说,无论是学习武功、医术、亦或是厨艺,其实都是一种享受。
只要你愿意去研究它,就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所在。”
任以诚一边说着,一边从湖中摘了几片荷叶下来。
“哈哈,说的好!”
沈良突然拍掌大赞道:“难怪任兄弟这么年轻,就拥有这般高明的武功,如此境界,属实令人佩服。”
“沈大哥,过奖了。”
任以诚用荷叶将收拾好的山鸡包裹了起来,然后又和一滩稀泥糊在了上边。
“你这是要做什么?”楚楚不解道。
“这是叫花鸡,一会儿保证让你们食指大动。”
任以诚扒开了火堆,将手里的泥团放了进去。
“这……能好吃吗?”楚楚皱着眉头,犹疑道。
任以诚挑眉道:“你可别小看了它,曾经有一名少女就凭着一只叫花鸡,成功为自己的心上人,从一位绝世高手那里,换来了一套盖世绝学。”
“哪会有这么贪吃的绝世高手?”楚楚仍旧表示怀疑。
然后,一个没有具体朝代,也没有具体时间的射雕英雄传的故事,就从任以诚的嘴里讲了出来。
华山论剑,五绝争锋,爱恨情仇,江湖恩怨,家国大义,直听得众人如痴如醉,除了包拯之外。
半晌后。
故事讲完了,叫花鸡也熟透了。
“咔!”
泥壳被敲碎之后,露出了里边白嫩的鸡肉,一股浓郁的香气瞬间扑鼻而来。
‘真香定律’不论在那里都是好使的!
一只叫花鸡,很快就被消灭的一干二净。
“包拯,从出来开始你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楚楚见包拯一直不说话,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包拯道:“我在想高丽使节的案子。”
楚楚疑惑道:“凶手不是都已经抓住了吗?”
包拯摇了摇头,皱眉道:“我总觉得这里边还有一些不对劲儿的地方。”
任以诚道:“如今这样其实已经是最完美的结局,你又何必如此执着?”
包拯道:“你的意思我明白,凶手是高丽人,两国便不会开战,这是最有利大局的结果。
但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黎民百姓,我不懂也不想理会什么朝政。
对于我来说,真相只有一个,这就是我的信念,我的目标就是要找出真相,不计后果的找出真相。
真相虽然从来都不美好,但却是唯一的、真实的,如果会因此带来严重的后果,那也没办法,就让我勇敢的面对和承担吧!”
“承担?”
任以诚问道:“如果两国当真开战,辽国势必也会掺合进来。
到时便会有无数的士兵和大宋的百姓,因此而家破人亡,这千千万万条的性命,你——承担的起吗?”
“这……”
包拯闻言,登时一阵哑口,眼神也迷茫了起来。
但很快,他眼中的迷茫,又被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坚定给代替了。
“真相就是真相,如果高丽郡主和崔尚书是冤枉的,那我就绝对不能坐视不理。
总不能因为事情的后果会很严重,就放任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吧?这样的话,天理何在?
做人最重要的就是问心无愧,倘若两国当真开战,以致生灵涂炭,那错的也不是包拯,而是凶手!”
“啪嗒!”
就在包拯话音刚落之际,沈良手里的鸡腿突然掉到了地上。
小艾看着神色莫名有些惊慌的沈良,关心道:“沈大哥,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手滑了一下,我去洗洗手。”说着,沈良便起身向湖边走去。
任以诚望着包拯坚定的眼神,笑道:“既然你想清楚了,那我也就不再多言了。”
他是真的想劝劝包拯,但可惜的是包拯就是包拯,那个为了真理,义无反顾的包拯!
视真相为唯一的包拯!
“嗯?”
忽地,包拯无意中看了一眼正在河边喝水的沈良,眉心登时一皱,一缕凝重之色在眼底一闪而过。
“难道……是他?”
。。。。。。。。。
我叫沈良,庐州城现任刀头。
但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是辽国兵马大元帅,耶律楚雄的长子,耶律良材。
我还有两个弟弟,二弟叫耶律俊才,是名武将,除了偶尔犯二之外,其他的都很合格。
三弟名叫耶律文才,是个读书人,博学多才,官居我大辽南院大王。
父亲为了向辽主表示忠心,便派了我这个长子到大宋来当间谍。
可父亲不知道的是,我一点儿都不喜欢战争。
所以,我没有去京城,也没有去边境,而是来到了庐州这个前后不搭的地方。
沈良这个名字我已经叫了十年,我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这里有我的朋友,也有我喜欢的人。
只可惜,天不从人愿!
就在我都快要忘掉自己是个间谍的时候,高丽突然送了一个郡主过来要和大宋联姻,以示两国友好。
而大宋一旦和高丽结盟,那我大辽势必将处于下风,家国大义在前,我虽心中不情愿,却也不得不行动起来。
如今,高丽的太子和七王子都已经死在了我的手里,但老天却仿佛在跟我开玩笑。
我费尽心思设计的杀人手法,本以为天衣无缝。
可没承想,因为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凶手的身份竟然连续两次都变成了高丽人。
现在,我还有最后一次机会,那就是杀掉高丽郡主。
虽然依照目前的形势,这样做有些冒险,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八贤王很快就要带高丽郡主和崔尚书回京,再不下手就没有机会了。
唉!这一次,只怕是不成功便成仁了。
这样也好,权当是解脱了!
只是——小艾,沈大哥对不起你了,如果有来生的话……
夜色朦胧。
借着流云蔽月的时机,一道矫捷的身影,悄然潜进了来仪阁,直奔高丽郡主素姬的房间而去。
来人轻而易举的进入了郡主的房间,一步一步悄无声息的向床边走去,他的手早已放在了剑柄之上。
随即,屋中一抹银芒闪过,长剑已然出鞘,朝着床上的郡主疾刺而去。
然而,就在下一瞬。
忽听“乒”的一声脆响,长剑竟似刺在铜墙铁壁上,猝然而断。
“糟糕!”
来人一声惊呼,话音还未落,屋中突然亮起了烛火。
霎时间,光亮一片,灯火通明。
“唉!沈大哥,你果然还是来了。”
沈良一脸震惊的看着坐在床上的任以诚,对方的指间赫然还夹着半截剑身。
正当他错愕之际,屋外又传来了脚步声,随后房门被打开。
包拯进来了,八贤王进来了,庞太师进来了,高丽郡主和崔尚书进来了,公孙真父子进来了,就连包大娘和楚楚都进来了。
所幸,小艾没有进来,让沈良松了一口气。
此时此刻,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小艾。
“沈良,怎……怎么会是你?”
人群中,最难以接受的是包大娘。
对于她来说,沈良无异于是自己的亲子侄。
“呵呵!”
沈良很平静的笑了笑,转头看向了包拯。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上午郊游的时候,你喝水的姿势出卖了你,知道了你辽人的身份,其他的也就不难推想了。
我们之所以查不出凶手是怎么离开现场的,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杀完人之后,你躲在门后面,等我们来到这里以后,你再从门后走出来,装作刚刚到达现场的模样。
而那个连续两次出现案发现场的十字划痕,其实就是你官服腰带上的那个标记。”
其他人闻言,均是恍然大悟。
“来人,把他拿下。”八贤王沉声下令。
“遵命。”
两名白衣护卫应了一声,迈步向沈良走去。
沈良眼神一凛,正要出手反抗,却见眼前人影一闪,任以诚已出现在他身前。
“沈大哥,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不怪你。”
“沈大哥,投降吧,你跑不了的。”
包拯这时也走到了两人身旁。
“包拯,在我们契丹人的语言里,只有成败,没有投降。
不过,在这种时候你们还愿意叫我一声大哥,我已经很知足了。
我们契丹人交朋友贵在坦诚,我告诉你们,我叫耶律良材,三十岁,潜伏大宋十年,为的就是挑起大宋和邻国的战争,好让我大辽从中渔利。”
“我叫包拯,庐州人士,今年二十岁,天鸿书院的学生,天生皮肤黑,人称包黑子。”
两人说完,同时看向了任以诚。
“我叫任以诚,燕山人士,今年十九岁,一个逍遥江湖的浪荡子。”
“好,你们这两个朋友,我耶律良材交了,只可惜此时无酒。”
包拯道:“没关系,我相信总有一天,咱们可以把酒言欢。”
沈良点了点头,转而看向了任以诚。
“阿诚,耶律大哥有两件事要拜托你。
第一,帮我照顾好小艾,别让她再被人欺负。
第二,就是一定要保护好包拯,他太善良了。”
“放心,有我在,谁也伤不了他们半根寒毛。”
“还有最后一句,小心庞太师。”
这一句沈良说的声音很小,只有他们三人能听到。
随后。
“阿诚,动手吧,我不想受他们的折磨,能死在你这种绝世高手的掌下,我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任以诚将头转过一旁,闭上了双眼的同时,一掌拍在了沈良的胸口上。
“耶律大哥,一路好走!”
“轰!”
雄浑掌劲从沈良背后透体而出,后边的窗户登时被余波震了个支离破碎。
“耶律大哥!”
包拯一把接住了沈良尸体,一声嘶吼,悲恸欲绝。
两日后。
一切尘埃落定。
“不好了,小艾留书出走了。”
楚楚火急火燎的拿着一张信纸,来到了任以诚的书房,放在了他的面前。
只见信纸上歪七扭八的写着十二个大字:我走了,不要担心我,我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