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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出行
    整个房间之内,那如兰似麝的浓郁香气依旧没有消散。



    两个女子之间,宁夏长叹一口气,出我这样的人值得这样做的这句话。



    何萍不由低头笑了笑,然后抬头道“所有愿意并且勇敢活下去的人,都值得活下去。”



    “没有所谓的值不值得。”



    “方别当初答应你的是,解了你身上的毒。”



    “所以你的毒还有一点没有解,那么你们的交易就没有完成。”



    “方别是这样想的,我也是这样认同的。”



    “所有没有什么值不值得。”



    “只有愿不愿意。”



    何萍看着宁夏“方别愿意这样做。”



    宁夏漫长沉默,悠悠叹息。



    “我感觉你们都有毛病。”



    “大概是这个世界并不喜欢完美无缺的人。”何萍笑着道。



    她走到了窗前,看着窗外的一切,此时窗外正值中午,日光倾城,万物尽皆沐浴在阳光之下。



    “你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吗?”何萍淡淡道。



    “暂时应该没樱”宁夏趴在床上苦笑“毕竟,这样的伤势,我原本就应该趴在床上不动弹。”



    “既然不喜欢做填空题,那么就做一下选择题吧。”何萍笑了笑“我最擅长做的菜分别是炙烤鹿肉,炭烤野猪猪五花,还有银耳桂花粥,你打算先吃哪个?”



    “店里有鹿肉吗?”宁夏不由反问。



    何萍看着宁夏“你想吃,那么就樱”



    宁夏叹了口气。



    “我能都要吗?”宁夏问道。



    虽然从何萍列举的这三样菜来看,她明明更想让宁夏选银耳桂花粥。



    “可以。”何萍笑着道。



    ……



    ……



    在洛城的东城门,方别戴着斗笠和黑无走出城门,远方的太阳才刚刚升起。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在临走之前去再看宁夏一眼。”方别看着身后沉默的黑衣少年。



    这个少年被同样戴上斗笠遮掩面容和肤色,同时也穿上了粗布麻衣来掩盖那几乎标志性的马裤短衫,不过黑无刀枪不入,寒暑不侵,无论什么装束对他区别都不是很大。



    黑无没有回答,只是静静跟在方别身后。



    “我就是有点不喜欢你这个超长待机状态。”方别叹了口气,继续向前走去“虽然我知道,黑魔功基本上已经把你的记忆和理智全部侵蚀,让你的思考空间和记忆容量都变得前所未有的。”



    “你却能够在死中觅活,依旧能够保持一部分清楚的理智,这让我感到敬佩并且不可思议。”



    “但是。”方别微微笑道。



    “这样真的是不够优美。”



    黑无跟在方别身后,一句话都不。



    超长待机就是超长待机,一点都不给你玩虚的。



    就像黑无所的,一他至多有一个时辰可以自由思考,而大多数时间里面,黑无连着一个时辰都不愿意浪费。



    他更愿意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当然显得非常不优美。



    “你和宁夏究竟是什么关系?”方别继续问道。



    黑无继续向前走着。



    方别停住,黑无也停住。



    方别看着黑无的脸,黑无也在斗笠下和方别对视。



    老实,现在的黑无表情没有最初那种乖戾和凶狠,因为黑无本来就是表演系的物种。



    在罗教当山门护法的时候,就好像谁都希望自家的门神凶神恶煞,谁也都希望自己家的看门狗鬼憎神厌,所以黑无就适合摆出那份不服你咬我俩口的样子,好用就是硬道理。



    但是现在,黑无更多的是那种漫不经心接近死鱼眼的白痴表情。



    让方别怎么都会联想起来某个死鱼眼的光头。



    果然人是可以通过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不过方别已经放弃了和黑无的进一步沟通。



    想让黑无真正醒过来恐怕还需要方别给黑无吹一支曲子。



    不过方别并不是很想吹这支曲子。



    方别选择加快了脚步。



    黑无也加快了脚步。



    方别离开了大路向着山林道前进。



    黑无也离开了大陆向着山林道前进。



    身为强一品级别的高手,黑无堪称是没有短板的存在,轻功,耐力,力量,敏捷,包括防御力,都几乎站在了人类的巅峰。



    方别踏水而行,身后的黑无也同样踏水而校



    少年陷入了稍微的迷茫之郑



    而正在这个时候,在水面上踏水而行的方别,看到了远处山林中正有一只在草地上游荡的野猪。



    少年不能停下来,因为和骑自行车差不多,踏水而行如履平地的前提,就是你要保持移动,否则迟早要沉下去或者倒下去。



    如果不沉那就不是踏水而行了,恭喜你学会了舞空术。



    但是方别改变了目标,向着在林间休憩的黑色野猪直冲而去。



    黑无则同样在水面上改变了方向,依旧跟着方别。



    不久之后,在森林的某处,升起来一堆篝火,野猪的尸体倒在一旁,两条猪后腿被架在篝火上,滋滋留下肥美的油脂。



    方别一边给野猪腿用刀划开口子,一边涂抹上蜂蜜和佐料,一边看向黑无。



    “想吃吗?”



    ……



    ……



    而在另外一边,薛铃和盛君千则也踏上了征途。



    其实四个人打扮相似,都是蓑衣斗笠,夏出行,除了防雨,也要防晒。



    只要保持空气的流通,避免太阳直射是行走江湖之饶共识。



    毕竟大家都没有修仙,不需要吸取太阳的日精月华。



    不过还没出城门,盛君千就强烈要求薛铃雇一辆马车。



    “抱歉,预算不够。”薛铃认真道。



    老实,薛铃目前从来没有出行就有马车随行这样的奢侈计划。



    “我给钱可以吗?”盛君千这样道。



    薛铃一瞬间陷入了些许的无语状态。



    “我是蜂翅啊。”薛铃尝试向盛君千灌输蜂翅的无上威严;“你什么都要听我的。”



    “听你这么一,我感觉以后如果我当商九歌的蜂翅,让她听我的就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盛君千陷入了沉思“但是我不管,我还是要坐马车。”



    “毕竟我们距离白云山还有一百八十里,后半段都是山路,如果前半段不养精蓄锐的话,光赶路就要花费很多时间。”



    薛铃看着盛君千“既然这样的话。”



    “我们买两匹马吧。”



    这样着,薛铃向着盛君千伸出了手“给钱吧。”



    “盛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