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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就这么穿越了?
    “上菜吧。”咸庸对着服务小哥笑道。

    那服务员听了,立马高兴的去端菜。

    放在桌上,好打一个汤锅,解开盖子,呵,还冒着暖暖的热气,红红的。

    孔嘉仪好奇,一看竟然是一只只的大龙虾。

    “要是吃龙虾,我们到别的地方不就好了,这里不划算。”孔嘉仪道。

    咸庸笑道,“这可不是普通的虾,你造吗,这是从国外进口的特种海虾。”

    孔嘉仪看了,才看出来确实和平时吃的不一样。

    也是孔嘉仪喜欢吃龙虾,所以咸庸干脆就在这点了这盘,就这一盘,就花了500,以前咸庸想是不敢想的。

    也是一时图个高兴,赚钱干嘛呢,咸庸以为,还不是为了话,不过想想今后的生活,万一生意没有今天那么好,那可就得省着点花了。

    不过看到女朋友那么开心,就是再贵,也值了!

    孔嘉仪看到上来这盘热气腾腾的海虾,通红的身体,看上去就十分的美味。

    还有这汤,香气浓郁,孔嘉仪小心翼翼的拿起一个大虾,呵,还挺烫人的。

    放在盘子里,用蟹刀慢慢拨弄,那肉质看上去白嫩,放在嘴里,十分的爽滑,孔嘉仪情不自禁的露出吃货的特有表情,不一会,风卷残云一般,竟然吃了一大半。

    虽然还有其他的菜肴,可是这孔嘉仪就偏爱这大虾。

    看来需要还是没有点错。

    “怎么了,看你女朋友吃的这么狼狈,让你出丑了!”

    孔嘉仪道。

    吃的慢慢的欢喜。

    咸庸道:“你吃的这般狼吞虎咽,才对头,否则只能说我点的不成功。”

    说着咸庸也学着老虎一样吃饭,逗的孔嘉仪笑的花枝乱颤。

    ……

    吃完回家。

    孔嘉仪有自己的车,因为住在学校的宿舍,不方便让咸庸进去,而咸庸现在住在小店旁的出租屋,自从他辞职,就享受不到学校的福利待遇了,所以连住房也得自己想办法住。

    这房子不大,就放一张小床,孔嘉仪很心疼男朋友,可是咸庸笑着说:“自古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练其筋骨,这些算的什么,不过过眼烟云,总有一日,我要租个大屋。”

    孔嘉仪道:“你看看你,跟你随便说这么一句话,你就这么的豪气凌云,是喝醉了吗。”

    咸庸听了,假装道:“恩,是有点,”说着竟然假装倒在孔嘉仪的肩头,飘来一股淡淡的体香,沁人心脾,就是睡着的私人,也能被这香气给吸引醒了。

    咸庸闻了这体香,感觉浑身清爽,真是奇怪!

    孔嘉仪打了一下道:“你就装吧!”

    转身想走。

    没想到咸庸耍流氓,一个力道,把孔嘉仪一拉,贴在自己的嘴唇边。

    此时的孔嘉仪感觉身体在火烧一般。

    本来柔软的身段,现在软的一塌糊涂,按她自己的说法,就跟触电一般。闭上眼睛,撅着樱桃小嘴,等待美妙时刻的到来。

    可是咸庸突然来了一句:“天晚了,你回去吧。”

    把这孔嘉仪气的火冒三丈,“不跟你玩了。”说着又是生气,又是羞愧,觉得自己太不矜持了,才被咸庸耍弄。

    咸庸道:“我什么时候转到十万,什么时候亲你!”

    孔嘉仪听了道:“十万,那我得等到猴年马月”说完,就觉得失言,这话也太急不可耐了吧

    咸庸笑笑:你放心,这天很快就来到!

    ……

    一晚上,咸庸躺在出租屋,绞尽脑汁,希望想出完美的经营方式,让自家小店发展壮大。

    想着想着,不觉失眠,反正也睡不着觉。

    咸庸便起床打坐,像个和尚一样,双腿盘起,两手合十。

    明心静气,鼻子吸气,嘴巴呼气,慢慢调匀气息,便进入龟息状态,保持有一个时辰的时间,突然感觉天旋地转,“怎么突然地震了。”

    咸庸想努力睁开眼睛,可是就算他使出拉屎的劲也睁不开。

    “咣当”一声巨响,咸庸感觉身体剧痛,这才能够睁开眼睛,官产周围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这一看傻了几把的眼,什么都变了,这里不再是临时租住的小屋,也不是深夜。

    而是一个熙熙攘攘的街市,大白天的,都是些老弱妇孺,就是少见壮实的男子。

    咸庸感到万分的奇怪,难道自己到了女儿国。

    “快走,快走!”啪的一下,这是马鞭子的声响,打在一对仿佛犯人的身上,咸庸看了,都觉得好像打在自己身上,太疼了,这些好像犯人的人竟然没有丝毫的反抗。到底是怎么回事?咸庸就是这样慢慢的好奇心。

    这是十几个士兵模样的人,在押送几十个类似犯人的人。

    可是,这些人并没有穿着犯人的衣服,都是平常老百姓穿的,咸庸也是喜欢打抱不平,竟然上前躬身施礼。

    抱拳道:“各位士兵帅哥,你们为什么打这些人如此狠毒?”

    那些士兵看到一个陌生人,竟然大胆拦住自己的去路,很是惊讶,心想,这个呆头鹅,要是别的壮丁,见了,早就躲的远远的,你倒好,竟然公然在街市上阻拦我们行驶公务。

    为首的士兵大声道:“大胆,我们奉元帅将令,来此街市招兵买马,你一个闲杂人等,竟然公然阻拦,来人,给我拿下。”

    那些士兵也不答话,拿的都是长长的红缨枪之类的长柄武器,身上也都个个悬着腰刀。一般的人恐怕见了,腿都发软,可是咸庸不是一般人。

    嗖嗖,一枪对着咸庸的胸脯就戳了过去,街市上的老百姓,见了,惊呼不已。

    这是什么节奏,要置自己于死地吗,怪不得老百姓见了这些人都躲着走,原来都是不讲王法的。

    咸庸一把攥住枪头,使劲一抽,那士兵的手居然冒出白烟,这是摩擦的力度很大导致的。

    那士兵啊——一声长号,几乎哭丧着脸,对着队长,又看看双手,差点残废,这还是咸庸饶他,要不是这样,那双手早就废了。

    “一起上!”队长发了命令。

    咸庸将手中的长柄枪,向前轻轻一推,哐啷一下,这些士兵,呼啸一声,居然向后飞了三丈,狠狠的摔在地上,起来都费劲。

    那队长看了,眼都傻了,这是什么情况?以前可从来没有过。难道眼前是个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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