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的眉头一皱“她真是这样想的那为何不对我明说呢”
徐羡之摇了摇头“寄奴啊,你得考虑她的身份,她毕竟是燕国公主,现在算是你的敌国,虽然跟你多年夫妻,但从她回归南燕的那一刻起,就作出了选择,在丈夫和祖国之间,她选择了祖国。虽然她极力地想在这两者之间找一个最完美的解决办法,但要想都不得罪,是不可能的。如果我所料不错,她可能还给了你一个抛弃家国,扔下一切,跟她永远离开,远走高飞的选择吧。”
刘裕点了点头“正是。”
徐羡之正色道“你既然不肯跟她走,那就只能就事论公事了,她既然给你提了这个要求,要你跟别的女人多生孩子,那就不是什么忘了她这么简单,你们之间的身份,是可以决定两个国家命运的大主宰,不是寻常的京口夫妇。现在你没有子嗣,就说明你根本没有自立为帝的想法,即使是想劝进的人,也会持观望态度。不是所有人都象我和穆之这样,知道你的真实想法。”
刘裕喃喃道“原来娶妻生子,还有这样的用途,我以前一直没有往这方面想。但是,妙音劝我加强宗族的力量,这次怀肃临终前也这样说,而阿兰她要我多生儿子,难道,他们都是要劝进吗”
徐羡之点了点头“王皇后为你牺牲太多,两度入宫为后,虽然说也是为了谢家,但对一个女人来说,牺牲太大了,时至今天,她心里还是只有你,但想真正成为你的女人,除非你代晋称帝,这样才能行当年汉赵帝国皇帝,匈奴人刘曜的故事,迎娶晋朝皇后羊献容,以此作为改朝换代的标志。”
刘裕咬了咬牙“我以前读史时,一看到这段就气得咬牙切齿,夜不能眠,觉得我们大晋国母,汉人的皇后被匈奴蛮子这样羞辱,可现在我才知道,这也是安抚汉人世家和士人的一个手段,草原之上,部落仇杀,向来有屠灭男丁,留下女子幼儿,并入新部落的传统,而我们中原华夏,早先也是如此,直到周朝建立,有了周礼,后来有了儒家文化,有了仁义的价值观,对待被征服和投降的敌人,不采用这样残酷和激烈的手段,而是赦免其国人,准许投降的君主保留祭祀祖先的权力,这一套一直流传到今天。”
徐羡之正色道“可是匈奴人是外来的异族,不是中原诸夏,以前春秋战国时,诸夏之间的战争,打来打去说到底可能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人在争夺,所以用这一套,但是这与跟外来的草原蛮夷是两回事。他们侥幸夺取天下之后,要通过让汉人皇帝投降,臣服,让汉人皇后成为自己的皇后,威慑男人,夺取女人,如此显示自己的征服武功,不以本族女子为皇后,也是安抚汉人的一个高明手段。”
刘裕叹了口气“这些胡虏的手段,还是挺高明的,这么说来,以前苻坚征服各国各族,也要女,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好色,也是有同样的考虑了”
徐羡之点了点头“是的,象张夫人就是前凉的公主,张氏一族,而后来对慕容冲与清河公主的荣宠,也是对鲜卑慕容的一种拉拢,只是他弄巧成拙,不知道慕容氏反而把这个当成奇耻大辱,最后正是那慕容冲灭了他的国家。也算是要了他的命。”
刘裕咬了咬牙“这么说来,异族胡人之间,是有这种通过征服女人,来达到两国融合的象征”
徐羡之叹了口气“是的,自汉以来,一直有和亲这种手段,公主下嫁匈奴,以结盟好。但这只针对于皇室之间,从没有听说过汉朝公主下嫁一个匈奴部落首领,只有跟单于的结婚,才算得上是盟约。所以”
刘裕长叹一声“所以阿兰是要我多生子嗣,这样表明自立的心迹,取得大晋内部各方面势力的支持,最后篡晋而立,到这个时候,她要么取代慕容超成为女主,要么作为公主和亲大晋,如此,才能平息两国之间的战争,对吗”
徐羡之点了点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你不愿意放弃北伐收复失地的大志,那大晋和南燕必有一战,与其到了那步,不如你先自立为帝,这样南燕可以效仿当年南匈奴的旧事,以和亲的名义称臣,去帝号,归顺。这大概是慕容兰能想到的唯一可以保全族人的办法了。”
刘裕的眼中泪光闪闪“可是,她已经跟我结婚多年,世人皆知她是我的女人,又何必要来这么一出呢难道现在不可以直接向大晋归顺,称臣吗”
徐羡之摇了摇头“你们的婚姻,严格上没有得到两国皇帝的正式同意,起码当年慕容垂没答应这桩婚事。而司马曜虽然同意你们成亲,但也是要她改名臧爱亲,作为晋朝子民成为你的妻子,这跟她燕国公主的身份,是两回事。名份非常重要,尤其是你们这样的关系,明白吗”
刘裕闭上了眼睛,半晌无语,当他再次睁眼时,他认真地点了点头“羡之,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不过,这自立之事,我暂时不会考虑。我不能一边教人忠义为本,一边自己却成为篡权夺位之人,我刘裕顶天立地的男子,如何能行这言行不一之事对南燕的互不侵犯条约,我会继续遵守,听你的话,先好好处理内部的事情。等到时机成熟,再考虑北伐大业吧。在此之前,我也会好好想出一个办法,能解决我和阿兰之间的事情。”
徐羡之叹了一口气“其实,她提的建议是对你现在最好的办法,不过既然你不想这么做,那就按你的想法来吧。但是,我必须要提醒你一句,可能你跟慕容兰之间的时间不多了。”
刘裕的脸色一变“你这话什么意思”
徐羡之的眉头紧锁“以我的直觉,她这次这样来找你,恐怕是因为南燕内部有变,你不想毁约北上,但慕容超这个狂徒,大概是会主动南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