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庸人与智者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态度是一样的,不管水里的游鱼怎么动都不可能影响到他,但是他却没有发现自己跟智者之间的差别,智者是站在水池外看池中鱼的,而庸人却没有发现自己并不是站在水池外的人,而是水池中的一只笨鱼!所以当庸人装出一副智者模样的时候,讨厌他这副模样的游鱼就会张开嘴,狠狠地咬他一口。”说完,林夕已经举起了轩辕剑,剑锋压在了白衣人的脖颈前,林夕的目光转移到了白衣人的身上,语气冷然地说:“喂,请问你觉得自己是智者呢,还是庸人?”
白衣人终于停下了缓缓饮酒的动作,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落在了肩头的轩辕剑上:“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能够站在池水外看游鱼的智者,但我也不知一只被别的鱼随便咬而不知道反击的庸人。”
“是吗?”林夕一声冷笑,“但是刚才你那一番淤泥言论倒挺像是一个装成智者的庸人啊!”
“剑是好剑,可惜人就差太多了!”顿了一下,白衣人缓缓抬起手,手指在轩辕剑上一弹,弹得轩辕剑一阵清鸣,林夕紧握着轩辕剑的手竟然感到一阵巨大的力量传来,震得右手一阵酥麻,险险就要脱手了!
“果然实力很强!”林夕心中暗惊不已,人类修炼者因为都是以轩辕本纲修炼的,所以对肉体本身的修炼不足,而林夕的轩辕天地决反其道而行至,以轩辕剑为媒介,通过轩辕剑凝聚各种源力锤炼自身,所以单凭肉体上的力量,就算是天阶高手也不是林夕的对手,可是这个白衣人不过是用手指轻轻一弹就险险让轩辕剑脱手,可见力量之大远超林夕。
不过林夕却一点儿都不担心,和公孙遥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两个人却很有些心灵相通的感觉,林夕这边稍一受挫,公孙遥就在桌子下面握住了林夕的手,一股热流就涌入了林夕的体内,兜了一个圈子之后一抹赤红色的火焰浮现在轩辕剑上。
开始白衣人看到轩辕剑上红色的火焰本不在意,本来火焰之中红色、黄色和蓝色都是凡间的普通火焰,温度和威力都不能对修炼者产生多大影响,何况轩辕剑上的火焰只是薄薄一层,但是转眼之间白衣人的脸色就陡然一变,右手飞快地捏动了几个法决,一道金黄色的水晶就浮现在了他的身前,轩辕剑斩在水晶之上,火焰与水晶相撞,顿时咔嚓一声脆响,一道道裂纹在水晶上蔓延开来,火焰的侵略性极强。
一旦遇到阻挠就蜂拥而上,水晶哪里扛得住八元荒火的威力,可是就在水晶即将炸裂的时候,从金黄色的水晶之中流出了无数金黄色的液体,而水晶本身则飞快地褪色变得晶莹剔透,水晶本身也变成了一道水幕,火水相触,顿时一声沉闷的爆炸声响起,无数水珠飞溅开来,林夕连忙将轩辕剑横在身前挡住了飞溅的水珠,而白衣人身前水晶之中流出来的金黄色液体则重新凝聚成了一道薄薄屏障,也将水珠挡了下来。
林夕心中微惊,虽然从公孙遥口中得知这个白衣人的修为不错,可是没想到竟然如此了得,连公孙遥的八元荒火都能挡得下来。不过相比于林夕,白衣人则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他一挥手解散了身前的金黄色屏障,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林夕,犹自不可思议地说:“这怎么可能?威力如此之强的火焰,完全可以比得上世间三大极火,再加上火焰的颜色,难道是人间极火八元荒火?可是八元荒火,又怎么可能被一个地阶的修炼者控制!”
见白衣人能够认出八元荒火,林夕也不禁惊讶地挑了挑眉头,可是脑海之中沫儿的声音让林夕更加惊讶了:“主人,这个人很不简单啊!刚才的法决他只用一只手就施展了出来,威力应该只有正常法门威力的一半甚至都不到,可是却能挡得住八元荒火,可见他的实力相当之强!并且他刚才使用的法门使用了金水两种源力,是混合源力的法门,非常罕见的!”
“混合源力?”林夕的兴趣提上来了,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白衣人,忽然笑着说,“小白,没想到你的实力还真挺厉害的啊!”
“小白?!”白衣人微微一偏头,皱着眉头说,“你认识我吗?”
林夕撇了撇嘴说:“嘿,我怎么可能认识你呢!”
“可是你叫我小白……”
“你袍子是白的,鞋子是白的,皮肤都比一般人白得厉害,除了头发之外浑身上下一身白,不叫你小白叫什么?”林夕嘿嘿一笑,饶有兴趣地说,“看你的样子,貌似让我说对了,你真的叫小白?”
白衣人脸皮跳了跳,冷哼了一声:“在下确实姓白,不过并非叫小白,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林夕奸笑了两声:“那你就叫我老白好了。”
“哼!”白衣人本来见林夕实力不赖,还准备稍微交流一番,没想到林夕完全是一副泼皮无赖的态度,不仅心中恼火,长袖一甩冷冷道:“君与我非同道之人,白某再次作别!”说完,白衣人就大步往楼下走去。
林夕邪邪一笑,缓缓开口道:“白谨轩,谨轩兄,就这么离开了说不定会让你的众多粉丝失望哦!”
白衣人的脚步就停了下来,微微眯着眼睛扭过了头,凝视着林夕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很简单喽!”林夕微微耸了耸肩膀,然后伸手一指墙壁上挂着一副画说,“首先,从店小二的态度可以看出来你在这家客栈,尤其是这个文人墨客喜欢来的二楼,你是相当受欢迎的,所以这里挂上一副你的字画应该很平常吧!而这些字画之中,水平一流又署名姓白的,就只有这一副画了。前生应是畸零客,此世仍为傲世人。野庙梅花听雪落,悲欣久忘百年身。啧啧,这首诗倒是相当符合你的闷骚性格嘛,谨轩兄!”
白谨轩淡淡地哼了一声,虽然对林夕的小聪明有些意外,不过若只是这样的话,也完全不是自己的同道中人,不过林夕接下来的话倒是让白谨轩失去了离开的打算。
“谨轩兄这首诗虽然把你闷骚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不过意境上还是差了点儿,狂傲之中却带着悲凉,难道谨轩兄你认为自己怀才不遇吗?我倒是不这么认为,我想了想,倒是可以作一首诗给谨轩兄。咳咳,听好了,久病强吟哦,辰光尽砚磨。蓬门谢访客,树死悟弥陀。”
白谨轩听完之后不禁笑了起来,林夕这种诗明显是在讽刺他无病呻吟蹉跎光阴,不过虽然是在讽刺自己,倒是颇有几分文采,能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相处这样一首诗,可见林夕着实有些文采的。不过想到了林夕之前泼皮无赖的模样,白谨轩不禁脸上一片黑线,他实在想不通这样一个泼皮无赖怎么可能拥有如此才华?
林夕的目光何其敏锐,一眼就看穿了白谨轩在想什么,不禁冷笑着说:“你一定在想我这个街头小混混,怎么可能有作诗的本领,对不对?哼,你以为能作诗就很了不得吗?文人骚客,不过就是一群卖弄文章的闷sao货罢了,想要做出好诗,不是装出一副傲然于世的模样就能做到的,想要做好诗,首先要有对人生和世界的感触,你认为那些文人骚客能够做到吗?虽然在你眼中在下不过就是个不入流的混混,但是在下的人生经历却远不是你能相比的。”
要说起装模作样,白谨轩哪里是林夕的对手,见到林夕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从刚才的泼皮混混一下子变换成了饱经沧桑看破红尘俗世的世外高人模样,虽然林夕以前没有装过这种人,不过电视里这种世外高人可是很多电视剧里都会出现的,所以林夕此时演了个淋漓尽致,除了深知林夕本质的公孙遥之外,所有人都以为林夕实际上是个用泼皮的外表体验人生的世外高人,毕竟刚才林夕说得话颇有些“哲理”。
关于哲理,林夕实际上是一点儿都不懂什么哲理的,不过作为一个资深的网民,加上林夕很有点儿宅男的资质,所以对网上那些天天装的家伙发表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装言论颇有涉猎,虽然这些东西林夕已经看得想吐了,可毕竟轩辕大陆没有因特网,没有人遭受这些言论的毒害,所以林夕作为第一个毒害他人的存在,他的这些话颇有些杀伤力。
白谨轩还算是颇有些定力,他停下脚步之后仔细想了想,然后又重新走到了林夕的桌前,淡淡地说:“这位仁兄,不知道怎么称呼?”
“叫我轩辕云龙好了。”林夕毫不在意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反正这本来就是他准备打响的名头。
虽然被林夕的打油诗震了一下,不过白谨轩却仍然保持着谨慎的态度,他试探地问道:“云龙兄,你的话在下并不太同意。确实,如果没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吟出来的诗词无非都是些无病呻吟的东西,可是就算有丰富的人生经历,若没有相当的文采,也无法理解如此多的道理,吟出像样的诗词。”
林夕不屑地一声冷笑:“那你认为什么人是有文采的?像你一样穿着一身白、整天挥着把扇子、装模作样的书生吗?”
“当然!”白谨轩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既然有意于文章,当然要有书生的模样,这样才能让别人敬重,而不会像你这样只会被人当成是泼皮无赖,就算知道了你实际上是个文采飞扬的人,也很难让人对你产生敬重!”
林夕却毫不在意地挖了挖耳朵,撇着嘴说:“你认为,书生很值得让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