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吃的极其不顺心,A大的几个领导虽然达成了自己的目的,但依然可以算是不欢而散,我怏怏的回家,家里只有苏流景一个人,郑思思和林煦还呆在A大档案室里。
现在一提到A大我就头疼,更别说还有这么一茬。
苏流景坐在椅子上,将我放到他腿上,搂在怀里:“在想什么?”
“我觉得那个卷轴的事情不见大,再加上——”十年前,林煦从那个男人的书房偷走那份卷轴之后,我莫名其妙的失去了那段记忆,而后远远地搬走,甚至经常会忘了我在A市生活过。
如果不是那份卷轴和我有关,那个男人何必煞费苦心的掩饰这一切。
我刚才几乎要把心里想的这些内容脱口而出了,但很快反应过来那个男人和苏流景也可能是认识的,于是立刻咽下了那些话,只是说:“思思和林煦相处的挺愉快的,总得帮忙把林煦的问题解决了吧?”
苏流景看我一眼,浅浅的笑着:“只要你想,我会一直陪你的。”
我窝在苏流景怀里点了点头,嗅着他身上清淡的薄荷香,脑子里越来越清醒:“我明天准备回家一趟,你留在这里帮我看家。”
这是我第二次在苏流景面前提起家,他的目光中有几分诧异,小心的问我:“你家里都有什么人?”
“他们——不提也罢。”即使面对着苏流景,我也有几分保留,用了‘他们’这两个字,不过加上李叔,那栋阴气森森的别墅也的确不止一个人。
苏流景见我不想多说,善解人意的没有继续问下去,转而将我放到床上,拥着我入眠。
第二天醒来,我跟郑思思说了一声,就出门了,准备回去看看,车子行驶在路上的时候,我把这些天发生的事情串联在一起,恍惚觉得这是一个有针对性的阴谋。
半天的颠簸后,车子总算到站,我从人群中挤出去,呼吸着另一个城市的空气,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儿。
我给李叔打了个电话,说了自己的路线,然后慢悠悠的走在这座对我来说已经陌生的城市。
不久之后,一辆卡宴在我身边停下,我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上去,笑着跟李叔说话:“李叔,好久不见。”
“小姐打算住几天?”李叔一边开车,一边问我。
“看情况吧。”我这次回来,是想知道那个被林煦拿走的卷轴和我有什么关系,那个写着‘慕’字的丝绢又是怎么回事,因此还真的不敢保证时间。
我想到了什么,挑眉问李叔:“他在家吗?”
李叔听到我对那个人的称呼,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先生在家,不过小姐你这次临时起意回来,连我都很意外,先生事先是不知情的。”
我没说话,安安静静的坐在车里,看着车子七拐八绕走进深巷。
别墅还是记忆中的模样,我看了几眼,收回目光:“这个风格已经过时了,李叔你有空把别墅重新装修一遍,换个风格吧。”
李叔猛然抬头,眼中尽是惊喜:“小姐,你打算回来住吗?”
我原本只是随口一提,没想到还能有这种深意,顿时讪讪的笑着不说话,李叔看我这表情就知道了我的回答,失落的垂下头。
我轻咳一声,走进别墅,冷得我瞬间裹紧了自己的披肩,然而那在外面用来遮阳的披肩并不具备一丁点御寒的功能。
我摸着自己的胳膊站在一楼的客厅里,忽然一件西装外套从天而降,把我整个人裹了起来,我的视线陷入一片黑暗。
陌生的气息传入我的鼻息,我的身体僵硬了一瞬间,把西装从我头上扯下来,抬头看向二楼。
因为把西装外套丢给了我,那个男人身上只剩下了白衬衫,他双手撑着栏杆,一双漆黑的眸子平静地注视着我,仿佛我的出现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意外。
他看了我几秒钟,转身打开身后的门,走进房间。
我被他这态度弄得莫名其妙,不过他不搭理我我乐得自在,我上了二楼去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了一觉。
那个男人在一般情况下,相当的君子之风,所以我不担心他会趁机进来做什么不好的事。
至于上一次,应该只是一次意外吧。
我一觉睡到晚上,起床去了一楼洗漱,李叔已经做好了一桌子的饭菜等我下来,我在餐桌前坐好,招呼李叔:“李叔你也坐下来一起吃吧。”
李叔连忙摇头:“小姐,我已经提前吃过了,您自己吃就好。”
我知道再劝也没用,郁闷的拿起放在一旁的不知道多少年前的报纸,一边翻看报纸一边喝汤。
报纸上的头条是A市之前的那场暴雨,我扫了两眼,兴致缺缺的把报纸丢下,感觉身前多出来一道阴影,一抬头,发现那个男人居然在我对面的位置坐下了!
我震惊的咽下嘴里的饭菜,僵着脖子去看李叔,李叔也没料到他会一反常态跟我一起吃饭,不过他的表情很高兴,哼着小曲去厨房盛饭。
我飞快的扒着碗里的饭,恨不得几秒钟之内吃完逃离这里。
那个男人拎起筷子,夹了一筷子胡萝卜,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准确的把胡萝卜丝放在了我的碗里。
“……”我的表情一定是惊悚的。
胡萝卜实在是一样倒胃口的存在,我看着胡萝卜,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索性把碗往一旁推了推:“我不吃胡萝卜。”
他抬头看我一眼,冷冷清清的开口,“我相信,你不想让我逼你吃。”
最终,我还是在对方的淫威下满怀怨念的把胡萝卜吃掉,吃完饭,我飞奔去刷牙,又往嘴里扔了两块薄荷糖,才觉得胡萝卜的味道消失不见。
吃完饭,我无聊的坐在客厅里跟李叔玩纸牌,中途李叔准备招呼那个男人一起来玩,被我一巴掌拍掉了这个想法。
玩纸牌玩到半夜,李叔困的哈欠连天的,我实在不忍心再拖着他受折磨,摆了摆手:“李叔你快去睡觉吧,明天不用给我做饭,好好睡懒觉吧。”
李叔对我口中的睡懒觉不以为然,跟我道了晚安,回他的房间睡觉去了。
整个别墅只有我们三个人,又没有多余的灯光,让我下意识的心生恐惧,我蹂躏着西装一角,蹑手蹑脚的走到书房前,伸手推开书房门。
我没敢开灯,在黑暗里摸索着,我摸索半天啥都没找着,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回去的时候,“啪”的一声,灯被人打开了。
我站在书架边,姿势艰难的扭头,看着目光平静却深邃的男人,咬了咬唇:“我……”
他眉梢眼底不见怒意,仍然不动声色的倚着门:“你要找什么?”
眼见他这个反应,我胆子大了一些,试探着开口:“十年前我们住在A市的时候,有人从你的书房偷走了一份卷轴,你还记得吗?”
“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看到那个人了。”我挑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态度,我被发现的恐惧居然消失不见了。
我一直盯着面前这个人的表情,他始终淡定,让我都觉得不正常了,这人是不是隐藏的面瘫属性啊!
“现在很晚了,明早你要陪我去晨跑,所以现在乖乖睡觉。”他伸手关灯,转身出了书房,把我一个人丢在黑暗中。
“等等!谁要陪你晨跑啊!”这个男人有晨跑的习惯我一直都知道,但还是第一次拉我一起,我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门后,最后只能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没能从书房得到任何有用的东西还被抓包,我的心情相当的沉重,我躺在床上抱着等身抱枕,在脑海里回忆着那个丝绢上的‘慕’字,最终抵挡不住困意,沉沉的睡过去。
第二天,我是被李叔一声接一声的敲门声叫醒的,我打了个哈欠,随手披了个披肩,泪眼朦胧的走过去开门,抱怨道:“李叔,我不是说了不起来吗,你干嘛要叫我。”
李叔没说话,指了指身后。
我看着对面一身运动装的男人,熬夜后头开始隐隐作痛,我揉了揉太阳穴,抗议道:“我昨天睡得晚,现在没力气跑步。”
他淡淡的看我一眼:“继续回去睡也行,等你睡醒了,跑双倍的距离。”
我深知这个男人说到做到,于是愤怒的瞪了他一眼,甩上房门回去换衣服。
换完衣服后,我基本上没有困意了,我走出别墅,因为这里与别的建筑距离很远,视野中一片开阔,男人站在一丛盛开的玫瑰丛旁边,如同书中走出来的贵公子。
他伸手折了一朵玫瑰,三两步走到我身边,微微俯身,玫瑰和着露水的清香,沁入我的鼻息,我僵硬着身子,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把玫瑰别在我头发间。
他修长的指尖掠过五芒星杖化作的簪子,稍一停顿,便离开了。
我跟着他在干净整洁的路面上慢悠悠的跑着,开始我还能跟上他的脚步,到后来就被落下了,他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渐渐地放慢了速度。
就算这样,我还是累得够呛,我蹲在地上死活不肯起来,“我不要继续跑了,要跑你自己跑,别拉着我。”
“就你这速度,还敢偷偷摸摸的进别人书房?”清淡的声音带着几分嘲讽,从我头顶上传来。
我干脆坐在了地上,抬头看他:“被你发现,我没打算逃跑。”